替人担保还钱还用还利息嘛(替人担保借款人不还钱怎么办)
就是担保人帮贷款人还钱银行要但保人还起诉费,有起诉费吗?
在中国,如果担保人为贷款人提供贷款担保,但贷款人未能按时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银行可以对担保人进行追偿,要求其代为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银行诉讼追偿,那么担保人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起诉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规定,起诉费是指提起诉讼时,向人民法院支付的诉讼费用。对于银行追偿案件,担保人作为银行的被告,如果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担保人可能需要缴纳起诉费用,这部分费用通常由担保人自行负担。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法院和案件类型可能有不同的起诉费用标准,具体数额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此外,如果银行逾期未追偿或无法追偿,可能会导致担保人需要承担更多的损失和费用,请担保人在提供担保时,务必慎重考虑自身的承受能力和风险控制策略,并在法律咨询和专业机构的建议下,做出明智的决策。
担保人需要帮借款人还利息吗?
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吗
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还款责任。担保人即保证人。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责任、赔偿责任。贷款担保人要承担代替借款人偿还借款及利息的风险。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其中,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简单来说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钱。按偿还期不同,贷款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按偿还方式不同,贷款可分为活期贷款、定期贷款和透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担保人可以帮贷款人还款吗
担保人不一定要帮贷款人还款。一般来说,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的,担保人应替债务人偿还债务。但是,当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贷款人不还款,担保人就必须要替他还吗
是的。这种情况担保人必须替贷款人还。
依据:
1、《担保法》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担保法》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3、《担保法》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拓展资料:
有关银行贷款担保人的相关资料介绍: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担保方式:
1、抵押担保
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2、质押担保
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3、保证担保
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
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4、抵押加保证
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如今,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
参考链接:百度百科:贷款担保人
替人担保还钱还用还利息嘛
要还。 《 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 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 违约金 、损害 赔偿金 、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贷款不还利息会要求担保人还款吗
贷款不还利息会要求担保人还款吗
贷款利息不还,那么贷款机构会将贷款视为逾期状态,担保人根据担保责任,需要承担一定的还款责任。同时,逾期记录还会同步上传到担保人的征信,从而造成担保人征信不良。担保人需要监督贷款人按时还款,一旦贷款人没有按时还款,担保人需要在逾期的状态下帮助贷款人还款。
由于担保人的征信也会受到担保贷款的影响,因此用户一定要慎重考虑给他人作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逾期贷款可只还本金不还利息吗
不可以,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不仅要还本金和利息,逾期还要追偿罚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征得贷款主体的同意,有些可以减免罚息,但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合法利息受法律保护,险贷款主体主动减免的情况下,都需要偿还。
利息,从其形态上看,是货币所有者因为发出货币资金而从借款者手中获得的报酬;从另一方面看,它是借贷者使用货币资金必须支付的代价。 利息实质上是利润的一部分,是利润的特殊转化形式。
扩展资料:
五大贷款注意事项,你学会了吗?
1、手机号码需要重视!
手机号必须是实名制的。
手机号必须是使用半年以上。
以前不能出现欠三大运营商话费的情况。
手机号码的使用时间必须正常。
2、贷款资料的真实性!
申请个人消费贷款,借款人需要提供各类贷款机构要求的真实证件资料,如多数贷款机构都会要求的各类亲属联系方式等等,这些信息切忌弄虚作假,根据多数机构统计资料真实性存疑是贷款被拒的一大原因!
3、电话回访很重要!
有办理过信用卡的应该清楚,在你提交完申请资料后,银行会有个电话回访,主要目的是确定资料的真实性。其实申请贷款过程中也有电话回访这么个环节,不过很多人都给忽视了。在此提醒大家,千万不要对电话回访不以为然,往往这么个小细节就是你贷款失败的真正原因!
贷款机构之所以进行电话回访,就是为了要确定借款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如果银行通过电话回访了解的情况与借款人提供的资料情况不符的话,那么银行肯定会质疑借款人的人品和情况,轻则让你的贷款之路走得异常艰苦,重则干脆就不给你批。
4、珍视个人信用!
随着个人征信系统的完善,其数据已经不局限于信用记录等传统运营范畴,注意力逐渐转提供社会综合数据服务的业务领域中来。因此目前越来越多的贷款机构都已经通过各类征信机构比对贷款申请人的“信用”情况,一旦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后,污点很难消除,请珍视个人信用。
5、工作相关的信息要求
有些高危行业申请是很困难的,只能想其他的办法哦。这些都属于高危行业:煤矿、建筑施工行业、危险化学品行业、飞行人员等。
填写的工作最好是工作了半年以上。工资流水、工作证明、名片、工牌都是工作相关的信息,能提交上的肯定是有帮助。
以上五点干货,掌握好了就能增加贷款成功率哦,你学会了吗?
另外,大家在选择贷款机构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贷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