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欠债儿子可以不还吗
父亲欠债儿子在法律上有义务还吗
父亲的债务儿子是没有义务偿还的,我国的法律也没有父债子偿这种规定。因为父亲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个体,其能够自己承担民事责任,别人没有义务替其承担,所以父亲欠的债由其自己偿还,儿子没有偿还的义务。
如果父亲去世了,儿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的,此时儿子则需要以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对父亲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儿子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但是如果儿子放弃继承的,对父亲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继承人继承财产是需要负担继承财产份额范围内的债务的,根据继承方式不同,承担的方式也不同。一、债务如何继承
债务的继承方式为,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则由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人继承;如果没有协议的,则由第一顺位的配偶、子女、父母,以及第二顺位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继承人需要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二、继承人偿还债务的原则
(一)限定继承的原则。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的清偿只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不负清偿责任。
(二)保留特定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原则。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时,即使遗产的实际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当为需要特殊照顾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适当的遗产,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
(三)清偿债务优于执行遗赠的原则。在遗赠和清偿债务的顺序上,清偿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只有在清偿债务后,还有剩余遗产时,遗赠才能得到执行。如果遗产已不足以清偿债务,则遗赠就不能执行。
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一、债的相对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债的相对性也就是合同的相对性。债权相对性与物权绝对性的区分,构成了近现代民法物权—债权体系发展完善的重要逻辑基础。
它意味着,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与合同当事人没有发生合同上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出诉讼,也不应承担合同的义务或责任,非依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人也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
具体来说,合同相对性应当包括以下具体规则:
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合同一方当事人只能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和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和诉讼。
2、除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
3、任何合同当事人未征得第三人的同意,不得为其设定合同上的义务。
4、合同中的债务人应对其法定代理人或辅助其履行合同债务的其他人在辅助履行义务中的过错行为负责。
5、在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合同债务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情况下,债务人仍应首先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然后再向第三人追偿。
6、债务人只能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应向国家或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7、除法律和合同另有规定外,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债务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仍应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二、债务的定义
债务即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民法意义上的债与生活中的债的概念不同,即不仅指借贷关系,而是通过合同、侵权行为等法律事实所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债的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人称为债权人,承担义务的人称为债务人;在双务契约中,则互为债权债务人。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人的债务所指向的对象称为债的标的。债权人所享受的权利称为债权,债务人所承担的义务称为债务。债权和债务是债的关系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是相对应而存在的,不能相互脱离而单独存在。债即债权和债务的总和。
因此,债的关系从债权人方面说,也可称为债权关系;从债务人方面说,也可称为债务关系;有时也可以合称债权债务关系。
《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
第五百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遗产分割时的义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父母欠债子女要还吗?
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孩子是成年人,父母的债务与子女无关,一般情况下不会查封子女的房产。但如果子女的房产是父母为了躲避债务无偿赠与的,债权人有证据证明的,其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撤销之后,孩子名下的房产也可能被保全。如果孩子未成年且没有收入,与父母共同生活,还在名下的房产很可能会被保全。
法律分析
相关法律没有父母债子女还的规定,若子女继承了父母遗产的且父母有债务的就要清偿父母债务。父母债子女可还可不还,个人权利、个人义务都归属于本人,与别人无关。一个人的权利义务跟随当事人的生命的产生而产生,当事人生命的终结而终结。按照现代的法学理论,父母与子女都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母债与其子女无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继承遗产应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但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不负偿还义务。从这个意义上说,父债子还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儿子在继承了父亲遗产、接受父亲赠予、使用父亲所借财务的情况下,儿子需要偿还父亲的债务。除此之外的父债子偿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父亲的个人债务,子女不承担偿还的义务;如果父亲有财产,就由父亲的财产来偿还;如果财产已经被继承人继承,那么继承人就应该偿还这笔债务。如果财产不足偿还债务份额,那么继续人继承了多少财产,就偿还多少债务,不足的部分不用偿还。但在以下情况,子应当代替父亲偿还债务:接受了父亲的赠与,造成父亲的债务不能偿还,不论这种赠于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从父亲那里继承了遗产,在接受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父亲借的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特别是用于子的生活,而子又是与父亲一起生活。
爸爸欠钱不还,儿子需要还吗
爸爸欠钱不还,儿子是否需要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具体如下:
1、爸爸欠钱不还儿子不需要还,爸爸欠的钱应当是其个人债务,由其个人承担偿还责任,儿子不需要承担代替偿还的责任;
2、但是如果父亲去世,儿子继承了遗产的,则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该债务的偿还责任;
3、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欠钱不还向法院起诉的基本流程具体如下: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申请立案,当事人准备证据资料;
2、法院将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
3、开庭当日带齐资料到庭举证辩论、发表意见;
4、法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由合议庭进行宣判;
5、等待法院的判决和执行。
综上所述,如果爸爸在世,爸爸欠钱是需要自己偿还的,如果爸爸过世,儿子继承遗产,儿子是需要偿还爸爸的债务的,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根据继承人的意愿来决定是否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父亲欠的债务儿子要还吗
父亲欠下的债不一定需要儿子还。
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拍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父亲欠的赌债儿子有义务还吗
父亲欠的赌债,儿子没有义务进行偿还。父亲欠的赌债,应当父亲亲自偿还,儿子没有偿还义务,自愿偿还的除外,即使父亲不幸去世,儿子依法继承遗产的,也没有义务进行偿还,因为法律明确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看出,儿子在继承遗产后,只需要偿还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对于不合法的赌债,不需要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父亲欠钱儿子要还吗
你好,父亲的个人债务一般不用子女偿还。我国的法律也没有强制规定子女有义务偿还父母的个人债务,当然子女自愿偿还的除外。但是如果父母去世,子女继承了遗产的,则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161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1162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父亲欠债儿子要还吗
儿子没有义务替父亲还钱,也就是说法律上不存在父债子还。除非父亲去世,儿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以继承财产为限还债。
我们所知道的,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当然这里还债的人肯定也就是指那个具体借钱的人。那么,要是父亲对外欠债了,儿子是否有义务进行偿还呢?我搜集了有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父亲欠债儿子要还吗
一般情况下,父亲所欠的债,儿子都是没有义务进行偿还的。但如果儿子出于孝道而替父亲清偿债务的话,那么法律也是允许的。例外的是,如果父亲去世,留下遗产给儿子继承的话。那么儿子就应该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替父亲清偿生前的债务。
二、如何追讨个人欠款?
1、你可以秘密地采取“突然袭击”的方法,先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查扣被告的足额财产,以利将来执行。否则,被告有了信息,会采取“预防”措施,叫你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2、持证据起诉,你会胜诉。
3、判决或调解你胜诉,对方不履行义务,你可以在1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个人欠款方面的注意事项:
1、是处理纠纷方式灵活。
“诉讼”,它特指法定的一种简易程序,也即督促程序。1991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增设了该程序。而在规定的时间内,债务人如无异议,支付令则发生法律效力。债务人如若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可以施行强制执行。
2、是个人气欠款中借款手续必须完备。
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关系再好,也要履行基本的手续,这样才能避免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
第一,最好能采取局面形式,由借款一方立借据,交给债权人收持保管。如果实在要采取口头方式,则最好请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到场作证;
第二,借据一般应详细载明双方的姓名、借款金额(大小写均应清楚明确)、期限、利息、还款时间等基本条款;
第三,同一借款如遇须顺延的情形,应立新借据,不要嫌麻烦;第四,夫妻或家庭中以一人的名义借款给共同使用,一定要注明其用途,并署上夫妻双方、家庭成员的姓名。
3、是善于使用担保条款,降低风险。
如果借款金额较大,而借款人的偿还能力或信用又有疑问,最好能用借款人的财产作抵押,如房产、有价证券、车辆等(以上须到有关部门办登记手续方始有效),或者请第三人作保证。这样就避免了借款人无力还债,债权人"血本无归"的可能。
通过上文的具体分析,相信大家已经清楚儿子是否有义务替父亲还债了吧。原则上儿子是没有这样的义务的,但儿子主动还债或者在继承了遗产的情况下还债的话,则就属于例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