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节余职工福利
输电线路工程中职工福利费包括
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
职工福利费是指用于增进职工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某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
包括拨交的工会经费,按标准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独生子女保健费,公费医疗经费,未参加公费医疗单位的职工医疗费,因工负伤等住院治疗,住院疗养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病假两个月以上人员的工资,职工探亲旅费,由原单位支付的退职金,退职人员及其随行家属路费,职工死亡火葬及费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以及由预算包干结余开支的集体福利支出。
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
法律主观:
法律客观:
《劳动法》第七十六条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什么内容
职工福利费主要内容包括:按标准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拨交的工会经费,职工死亡火葬及费用,公费医疗经费,病假两个月以上人员的工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因工负伤等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职工探亲旅费,由原单位支付的退职金,未参加公费医疗单位的职工医疗费,退职人员及其随行家属路费,独生子女保健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预算包干结余”开支的集体福利支出。
职工福利费和工会经费的区别:
1、职工福利费与工会经费的确认条件的差别
企业的职工福利费确认条件是企业为其职工提供的物质利益,一般是用来帮助职工和其家属来解决某些困难而支付的费用,职工福利费包括企业的工费经费,职工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公费医疗经费用等。
企业发生的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必须是“实际拨缴”,并且有《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或地税局代征的通用缴款书作为拨缴的依据。工会经费必须在计提的基础上进行拨缴处理,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予以扣除。
2、职工福利费与工会经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的扣除标准不相同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而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则是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的部分。
如何完成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结转?
会计工作业务是一个非常专业的工作。会计工作也是一个规范性很强的工作,各项规定也特别的详细。结转就是把一个会计科目发生额和余额转到该科目或另一个会计科目的做法。那么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结转有什么具体要求呢?我们看一下会计准则怎么规定的。 一、结转的概念 所谓“结转”,是会计工作中重要的具体业务,通常它是把一个会计科目的发生额和余额转移到该科目或另一个会计科目的做法,这个做法叫结转。结转的目的大体有四个:其一是为了结出本会计科目的余额;其二是为了计算本报告期的成本;三是为了计算当期的损益和利润的实现情况;其四是为了保持会计工作的连续性,一定要把本会计年度末的余额转到下个会计年度。 二、 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的定义与特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不仅包括企业一定时期支付给全体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也包括按照 工资 薪金的一定比例计算并计入成本费用的其他相关支出。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职工福利费、各类 社会保险 费用、 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未参加社会统筹的 退休 人员退休金和 医疗费用 以及辞退福利、带薪休假等其他与薪酬相关的支出。 从上述可以看出,新准则下的职工薪酬与原会计制度的应付工资比较类似,但是又不完全一致,它具有以下的特点: 1、职工薪酬的定义与国际会计准则基本一致,真正实现了趋同,改变了我国50多年的“工资核算”传统模式。 2、职工薪酬的内涵更加丰富,不仅包括了工资薪金,而且还将职工福利费、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纳入其中。 3、核算内容上,现在的“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比原会计制度的“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等科目的核算内容更广泛。 4、会计处理上,“应付职工薪酬”的帐务处理是一个全新的模式,与原会计制度相比是一种颠覆性的变化。比如,过去规定“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列入“管理费用”科目;而新准则规定,凡是职工薪酬的组成内容,均应根据受益对象分配到相关的成本费用科目。 5、信息披露上,统一了关于职工薪酬的披露原则,明确规范了披露的范围和内容。即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各类社会保险福利费、住房公积金、支付因 解除劳动关系 所给予的补偿以及其他职工薪酬等项目的金额。对于因接受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补偿计划建议的职工数量不确定而产生的或有负债,应根据《或有事项》准则规定进行披露。 三、 总分类账户的设置及明细核算的组织 (一)总分类账户的设置 为了准确核算职工薪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及财政部“财会〔2006〕18号”规定,企业应该设置“应付职工薪酬”总分类账户。它是一个集合分配账户,借方记录各项职工薪酬(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等)的实际发生额,贷方记录按照受益对象分配的金额,本账户一般说来无余额。 如为贷方余额,反映期末尚未支付的职工薪酬,这时“应付职工薪酬”账户就是负债类账户,而不是集合分配账户。 1、本账户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2、本账户可按“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股份支付”等进行明细核算。 3、企业发生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 社保 费 公积金 、个人所得税等)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2)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3)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4)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 劳动关系 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6)企业支付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所发生的租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7)在行权日,企业以现金与职工结算股份支付,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8)企业以其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的,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还应结转产成品的成本。涉及 增值税 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4、企业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对发生的职工薪酬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开发间接费用”、“劳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2)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3)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4)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5)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6)无偿向职工提供住房、车辆等资产使用的,按应其计提的折旧额,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开发间接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7)企业以其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职工薪酬的,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开发间接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8)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每期应支付的租金,借记“管理费用” 、“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开发间接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9)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股份支付准则确定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开发间接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10)在可行权日之后,根据股份支付准则确定的金额,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11)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借记“利润分配——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明细核算的组织 一般说来,企业应该设置以下“应付职工薪酬”的明细科目: 1、工资薪金:是指按照规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具体范围参见1990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2、职工福利费: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精神,主要包括: 1)企业内设的职工食堂、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设施,其固定资产折旧及维修保养费用,以及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2)企业向职工发放的 住房补贴 、住房提租补贴和住房困难补助,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周转房的折旧、租金、维护等支出,以及与职工住房相关的其他补贴和补助。 3)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4)其他以实物和非实物形态支付职工的零星福利支出,如丧葬补助费、抚恤费、独生子女费、 探亲假 路费、误餐费、午餐费或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及救济费、离休人员的 医疗费 及节日慰问费、离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外费用等。 对于2008年前累积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以后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先冲减以前年度的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在按规定在限额内扣除。 为了核算便利,可以将上一年职工福利费的实际开支水平结合本年计划,测算本年的福利费开支比例(如:5%或8%)。每月可以按照预先测算的福利费比例计提计入职工薪酬,年末根据实际开支额,调整原预提数。 3、员工保险费:根据国家规定,企业为职工个人支付的各种社会保险费。如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各种商业保险,应该属于职工薪酬的范围,也在本项目核算。 4、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住房公积金中心为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企业按照规定支付给工会组织的工会经费,现行政策明确在工资薪金总额2%(含)内的,准在所得税前扣除予以扣除。 6、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用于职工个人的教育培训费用,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在职工工资总额2.5%(含)以内的,准予在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7、非货币性福利:是指企业以非货币性形式(发放实物或提供资产免费使用等)为职工提供的福利支出。 8、辞退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 劳动合同 关系而给予的补偿。 9、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如股票期权等。 本文首先介绍了结转的概念,而后对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的定义与特点进行了说明,最后详细介绍了总分类账户的设置及明细核算的组织等内容。通过本文的介绍,相信对实际的会计业务中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结转的问题有所帮助,对其他会计活动也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应付职工薪酬下的福利费的余额怎么处理
1、应付职工薪酬下的福利费余额处理方式:应付职工薪酬,是负债类科目,不是成本费用类科目,所以只要开支了福利费,月末都需要结转到成本类科目或损益类科目里面。
2、应付职工薪酬下的福利费的余额,根据人员情况,需要分配到相关科目里
借:生产成本---福利费 (生产工人的福利费)
借:制造费用---福利费 (车间管理人员的福利费)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公司管理人员的福利费)
借:销售费用---福利费 (销售人员的福利费)
借:在建工程---福利费 (基建人员的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扩展资料: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企业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结算、使用等情况。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已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费用项目的职工薪酬的数额,借方登记实际发放职工薪酬的数额,包括扣还的款项等;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一)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的处理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包括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
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管理费用”科目,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销售费用”科目,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记入“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记入“利润分配——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计量应付职工薪酬时,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国家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
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
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将企业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且同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
(二)发放职工薪酬的处理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
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企业支付职工福利费、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时。
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或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企业以自产产品作为职工薪酬发放给职工时,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同时结转相关成本,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企业支付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所发生的租金,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下的福利费的余额怎么处理
不需要结转。
1、应付职工薪酬下的福利费余额处理方式:应付职工薪酬,是负债类科目,不是成本费用类科目,所以只要开支了福利费,月末都需要结转到成本类科目或损益类科目里面。
2、应付职工薪酬下的福利费的余额,根据人员情况,需要分配到相关科目里
借:生产成本---福利费 (生产工人的福利费)
借:制造费用---福利费 (车间管理人员的福利费)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公司管理人员的福利费)
借:销售费用---福利费 (销售人员的福利费)
借:在建工程---福利费 (基建人员的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计量方法:
一、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二)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二、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并按照准则第四条的规定处理。
三、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一)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该计划或建议应当包括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补偿金额;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
(二)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应付职工薪酬
职工福利费范围应如何界定及处理
职工福利费的使用范围包括:
(1)职工困难补助费;
(2)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医药费,本单位医疗部门的全体医务工作人员工资和医务经费,职工因工负伤就医路费等;
(3)本单位职工食堂、浴室工作人员的工资和食堂炊事用具的购买、修理费用等;
(4)本单位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工资、费用,以及托儿所、幼儿园设备的购置和修理等费用;
(5)职工个人福利补贴;职工个人福利补贴是指为解决职工某些带有特殊性的生活困难,由企业以货币形式提供给个人的一种补充收入.一般有职工探亲假、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职工冬季宿舍取暖补贴以及其他一些补贴.
(6)企业为职工向商业机构购买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7)企业自办农副业生产的开办费和亏损补贴;
(8)按照国家规定由职工福利基金开支的其他支出;
(9)结余的职工福利费还可用于职工宿舍(包括集体宿舍和家属宿舍)及文化娱乐设施的购置及维修.
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计入什么科目
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借方需要在建工程科目核算,贷方需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计提在建工程人员工资和福利费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在建工程—某某固定资产,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福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