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支付工程款会计处理(支付改良工程款会计处理)
新租赁准则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新租赁准则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1.一般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除外).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承租人使用的日期.
2.简化处理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不属于短期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还应当满足一项单独租赁的条件.
使用权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
承租人租赁负债的后续计量
承租人应当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分别以下情形重新确定租赁付款额,并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1)因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者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等导致租赁期变化的,应当根据新的租赁期重新确定租赁付款额;(2)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应当根据新的评估结果重新确定租赁付款额.在计算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承租人应当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修订后的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应当采用重估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修订后的折现率.
融资租赁承租人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1、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孰低),
借: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2、初始直接费用的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3、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4、履约成本的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5、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
①或有租金以销售百分比、使用量等为依据计算的: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②或有租金以物价指数为依据计算的: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由于或有租金的金额不确定,无法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对其进行分摊,因此在实际发生时,借记“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6、租赁期满时的会计处理
租赁期满时,承租人通常对租赁资产的处理有三种情况:
(1)返还租赁资产。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2)优惠续租租赁资产。如果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则应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如果期满没有续租,根据租赁合同要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3)留购租赁资产。在承租人享有优惠购买选择权时,支付购价时: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其他明细科目。
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1、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通常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之间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但是如果该项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大,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可按最低租赁付款记录租入资产和长期应付款。这时的“比例不大”通常是指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总额小于承租人资产总额的30%(含30%)。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融资租入资产和长期应付款额的确定,承租人可以自行选择,即可以采用最低租赁付款额,也可以采用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这时所讲的“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是指租赁开始日在出租者账上所反映的该项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承租人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如果知道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应当采用出租人的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应当采用租赁合同中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如果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和租赁合同中规定的利率都无法得到,应当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其中租赁内含利率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资产原账面价值的折现率。
2、初始直接费用的会计处理:
初始直接费用是指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费用。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通常有印花税、佣金、律师费、差旅费、谈判发生的费用等。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其帐务处理为: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
在融资租赁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包含了本金和利息两部分。承租人支付租金时,一方面应减少长期应付款,另一方面应同时将未确认的融资租赁费用按一定的方法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在先付租金(即每期起初等额支付租金)的情况下,租赁期第一期支付的租金不含利息,只需减少长期应付款,不必确认当期融资费用。
在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时,承租人应采用一定的方法加以计算。按照准则的规定,承租人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也可以采用直线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在采用实际利率法时,根据租赁开始是租赁资产和负债的入账价值基础不同,融资费用分摊率的选择也不同。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租赁资产和负债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为入账价值,且以出资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为折现率。在这种情况下,应以出资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为分摊率。
(2)租赁资产和负债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为入账价值,且以租赁合同中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在这种情况下,应以租赁合同中规定的利率作为分摊率。
(3)租赁资产和负债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为入账价值,且不存在承租人担保余值和优惠购买选择权。在这种情况下,应重新计算融资费用分摊率。融资费用分摊率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等于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的折现率。在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与上类似,在租赁期满时,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全部摊完,并且租赁负债也应减为零。
(4)租赁资产和负债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为入账价值,且不存在承租人担保余值,但存在优惠购买选择权。在这种情况下,应重新计算融资费用分摊率。
(5)租赁资产和负债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为入账价值,且存在承租人担保余值。
这种情况下,应重新计算融资费用分摊率。在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了担保或由于在租赁期满时没有续租而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在租赁期满时,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全部摊完,并且租赁负债也应减少至担保余值或该日应支付的违约金。
承租人对每期应支付的租金,应按支付的租金金额,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果支付的租金中包含有履约成本,应同时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同时根据当期应确认的融资费用金额,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4、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
承租人应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主要应解决两个问题:
(1)折旧政策:
《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规定_对于融资租入资产_承租人应比照自有固定资产对租赁资产计提折旧,计提租赁资产折旧时_承租人应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如果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了担保,则应计折旧总额为租赁期开始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扣除担保余值后的的余额;如果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未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担保,且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届满后承租人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应计折旧总额为租赁期开始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2)折旧期间:
确定租赁资产的折旧期间时,应根据租赁合同规定。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即可认定承租人拥有该项资产的全部尚可使用年限,因此应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作为折旧期间;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满时承租人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则应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5、履约成本的会计处理:
履约成本种类很多,对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技术咨询和服务费、人员培训费等应予递增延分摊记入各期费用,借记“长期待摊费用”、“预提费用”、“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对于固定资产的经常性修理费、保险费等可直接计入当期费用,借记“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6、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
由于或有租金的金额不确定,无法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对其进行分摊,因此在实际发生时,借记“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7、租赁期满时的会计处理:
租赁期满时,承租人通常对租赁资产的处理有三种情况:
(1)返还租赁资产。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科目。
(2)优惠续租租赁资产。如果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则应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如果期满没有续租,根据租赁合同要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留购租赁资产。在承租人享有优惠购买选择权时,支付购价时,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其他明细科目。
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承租人和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承租人和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是中级会计考试中《中级会计实务》的重要知识点,承租人会计处理分为两部分,分别是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出租人的会计处理分为两部分,分别是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具体如下:
承租人会计处理——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
(一)租赁付款额
租赁付款额,是指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以下5项内容:
1、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实质固定付款额是指在形式上可能包含变量但实质上无法避免的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可变租赁付款额,是指承租人为取得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向出租人支付的因租赁期开始日后的事实或情况发生变化(而非时间推移)而变动的款项。与①市场比率或指数和②承租人源自租赁资产的绩效挂钩。
3、购买选择权的行使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4、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5、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二)折现率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通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注意先后顺序)
1、租赁内含利率,是指使出租人的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利率。
2、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是指承租人在类似经济环境下为获得与使用权资产价值接近的资产,在类似期间以类似抵押条件借入资金须支付的利率。
承租人会计处理——租赁负债的后续计量
(一)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以下原则对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
1.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2.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
3.因重估或租赁变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租赁负债的重新计量
在租赁开始日后,当发生下列四种情形时,承租人应当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限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承租人应当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
2、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款金额发生变动;
3、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
4、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使情况发生变化。
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承租人应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1)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承租人应当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上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承租人应当根据新的评估结果重新确定租赁期和租赁付款额。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等导致租赁期变化的,也应当根据新的租赁期重新确定租赁付款额。
(2)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承租人应当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承租人应根据新的评估结果重新确定租赁付款额。上述两种情形下,承租人在计算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应当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应当采用重估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出租人会计处理——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下列四项: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应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
关于上述第4项成本,承租人有可能在租赁期开始日就承担了上述成本的支付义务,也可能在特定期间内因使用标的资产而承担了相关义务。承租人应在其有义务承担上述成本时,将这些成本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成本的一部分。但是,承租人由于在特定期间内将使用权资产用于生产存货而发生的上述成本,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进行会计处理。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对上述成本的支付义务进行确认和计量。
出租人会计处理——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按照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应当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承租人应当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自租赁期开始日起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承租人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时,应当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作出决定。通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承租人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年限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2、承租人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如果使用权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短于前两者,则应在使用权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
需要注意的是,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
承租人和出租人相关例题
1、下列各项中,不构成租赁付款额组成部分的是()。
A.租金
B.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C.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D.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部分
【答案】B
【解析】
①选项B正确,承租人在确定租赁付款额时,应当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②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个内容:
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需扣除租赁激励金额)
b.取决于指数或者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只有这个可以,其他可变租赁付款额都不能计入)
c.合理确定将行使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d.合理确定将行使选择权时,终止租赁需支付的款项
e.在有担保余值的情况下,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这里要区分与租赁收款额的内容)
2、下列各项关于出租人会计处理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融资租赁下取决于指数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在租赁期开始日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
B.融资租赁下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入账价值不包含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C.出租人取得的与资产未来绩效挂钩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D.经营租赁下收取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方法确认为收入
【答案】B
【解析】
①选项A正确,取决于指数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属于租赁收款额的组成部分,应将其的现值在租赁期开始日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
②选项B错误,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包括在租赁投资净额中,也即包括在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入账价值中。
③选项C正确,与资产未来绩效挂钩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不属于取决于指数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不构成租赁收款额的组成部分,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④选项D正确,经营租赁下收取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方法确认为收入。
经营性租赁承租人会计分录怎么做
借:管理费用—租金;
贷:银行存款。
承租人租入资产不能作为本企业的资产计价入账,仅需按期支付租金。所付租金一般应在租赁期限内均衡地计入费用。
在经营租赁中,承租人是为了满足经营上的临时需要而租入资产,不涉主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问题,也没有购置租赁资产的特殊权利。
对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规定:
1、经营租赁用的资产应区别自用的固定资产,单独进行核算。
2、租赁用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维修费应比照自用的固定资产折旧、修理的会计方法处理。
3、经营租赁用固定资产的折旧应单独核算,但经营租赁资产的修理费在“营业费用”科目中设置明细科目核算。
扩展资料
租金或押金分以下几种不同情况:
1、定期支付租金
根据租赁契约规定,承租人按一定期间(如每月、每季、每半年或每年)支付一笔金额固定的租金,或者是,按一定标准(如按利用租赁设备所产产品的销售额的提成率)计算的租金。
其相应的会计处理是将实际支付的或者根据权责发生制应计的租金确认为租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预付租金或押金
有时租赁契约可能规定承租人应先预付一笔款项,此笔款项的用途可能有三种:
作为预付租金,用以抵缴最后一期或若干期的租金;
作为预付租金,用作支付在定期支付的租金之外的额外租金;
作为承租人履约的押金(或保证金),并在租赁期满时如数退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营性租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承租人涉及相关会计分录怎么做
承租人的会计分录主要涉及情形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2.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3.租赁负债的后续计量;4.使用权资产的后续计量,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识别应纳入租赁负债的相关付款项目是计量租赁负债的关键。
(1)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确认租赁负债,会计分录为:
借:使用权资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的差额)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2)承租人在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时,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利息费用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3)承租人支付租赁付款额时,会计分录为: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贷:银行存款
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
(1)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确认使用权资产,会计分录为:
借:使用权资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的差额)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2)承租人确认租赁期开始日之前支付租赁付款额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时,会计分录为:
借:使用权资产
贷:预付款项
(3)承租人确认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4)承租人按预计将发生的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等成本的现值,贷记“预计负债”科目。
借:使用权资产
贷:预计负债
租赁负债的后续计量
(1)在租赁期开始日后,租赁负债增加时,会计分录为:
借:使用权资产(租赁付款额现值的增加额)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租赁付款额现值的增加额与租赁付款额的增加额差额)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租赁付款额的增加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后,租赁负债减少时,除下述(3)所示情况,会计分录为: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租赁付款额的减少额)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租赁付款额现值的减少额与租赁付款额的减少额差额)
贷:使用权资产(租赁付款额现值的减少额)
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会计分录为: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需进一步调减的租赁付款额)
贷:营业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支出等(需进一步调减的租赁付款额现值)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需进一步调减的租赁付款额与需进一步调减的租赁付款额现值差额)
(3)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会计分录为: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按缩小或缩短的相应比例)
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按缩小或缩短的相应比例)
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按缩小或缩短的相应比例)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方与贷方差额借记或贷记“资产处置损益”科目。
使用权资产的后续计量
(1)使用权资产确认折旧,会计分录为: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2)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会计分录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
(3)企业转租使用权资产形成融资租赁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
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
贷:使用权资产
借方与贷方差额借记或贷记“资产处置损益”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