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一般多久(申请强制执行一般多久会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多少天
法律主观:
一、法院强制执行多长时间是多久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责令执行法院限期执行或者变更执行法院:1)债权人申请执行时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2)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发现财产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3)对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义务的执行,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依法采取相应执行措施的;4)其他有条件执行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二、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和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包括:1)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民事决定书、财产处罚决定书以及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2)仲裁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裁决书、调解书;3)公证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4)行政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处罚决定书和处理决定书;5)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同意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的裁定书及执行令;6)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同意协助执行外国仲裁机构裁决的裁定书。当事人申请执行,必须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说明申请执行的事项、理由和要求,并尽可能提供被执行人的开户银行账号及财产情况。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的,必须向法院提交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三、法院执行方式有哪些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四、法院强制执行监督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人员的具体执行不当或有错误的,有权向该执行人员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应及时处理。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执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控告。以上就是仲裁判决书下来多久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问题的答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多长时间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六个月。法律规定强制执行从申请到结束大概需要6个月。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
法院强制执行时一般是生效判决后6个月内结束,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有本院院长批准。法院会采取多种方法执行被申请人的财产,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申请人应强制提供的资料如下:1、强制执行申请书的一部分。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患者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必须盖章的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者盖章。不得强制用圆珠笔填写申请书或使用复印件。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部分接受委托代理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材料。申请人申请执行法院以外的法律文书的,还应当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的一部分。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盖承担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经二级法院审理的,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应当提供;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当附有仲裁机构法律文书生效的信件或者双方当事人领取的送达证明原件,行政机构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当附有当事人领取的送达证明和证据材料原件。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决书复印件一份。
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法院一般采取的方式
1.对被执行人进行财产搜查。对于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书规定义务的,执行机关可以对被执行人进行财产搜查。
2.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信息,冻结其存款,依照判决规定的数额将应履行数额划给申请人账户。
3.将被执行人的收入扣留、提取,扣留和提取的数额以判决规定数额为准,对于采取这一方式执行的,法院应当做出裁定,发出通知书。
4.将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者是将其财产进行拍卖、变卖处理,将所得按照判决的数额给申请人,剩余的给被执行人。
申请强制执行到执行要多久
法律主观:
申请强制执行后六个月内执行,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执行有一定的时间程序,需要看被执行人是否有资产,法院一般受理后要先从立案庭移送到执行局,执行局要分案,分到承办法官后,要先初查(查银行、土地、房产),给被执行人发执行通知等等,这些内容都是需要时间的。一、申请强制执行后该多久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后六个月内须执行,经批注可以延长三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二、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中止执行的情况是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中止执行的情况如下: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3.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4.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根据以上的法条可以得知,即使在执行过程中了,双方之间还想进行调解的,还是能进行调解的,然后调解达成的,作成调解协议书,然后还需要执行人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计入笔录中。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要多久
法院强制执行一般为六个月,受理期限7个工作日。
如果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法律依据:申请强制执行必须有法律依据,即有法律文书或者法律规定作为支持,如判决书、裁定书等;
2、债务人有履行义务:申请强制执行的前提是债务人已经有了履行的义务,也就是说,债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文书或者法律规定的要求向申请人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支付款项、履行合同等;
3、债务人未履行义务:申请强制执行的原因是债务人未履行义务,如拒不支付款项、违反合同等,应当向申请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申请人已经履行义务:申请强制执行的申请人必须已经履行自己的义务,如履行合同、交付货物等;
5、法定时效未到:申请强制执行的申请人必须在法定时效内提出申请,否则申请将被驳回。
法院强制执行的后果有:
1、如果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强制执行你的房产、汽车等财产,会被拘留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2、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是指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强制搬迁被申请执行人在房屋内或特定土地上的财物,腾出房屋或土地,交给申请执行人的一种执行措施;
3、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4、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5、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综上所述,如果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递交后多久能执行
一般来说,强制执行申请书递交后会尽快执行,最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就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15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15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中常见的几个问题简
1、申请期间:期间为2年,自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满后的第一日起计算。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申请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
2、执行管辖:由一审法院或者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3、申请执行所需提交的材料:执行申请书,申请书中列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基本信息以及具体申请事项、事实理由等;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以及被申请人的财产线索证明等;生效证明,需去生效裁判做出的法官处开具;
4、执行和解: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确认;
5、暂缓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或者暂缓执行的期限。如果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法院有权执行该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6、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的期限:一般为两年,最长为五年。如果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如果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强制执行一般多长时间
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6个月。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也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申请强制执行手续
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流程主要是包括需要准备好强制执行的申请书还要缴纳强制执行的费用,这个也是立案的费用,然后还需要提交当时的判决文书还有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等等,然后法院,就会进行立案和受理。
法院强制执行流程如下
(1)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
(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准备强制执行。填写行政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4)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