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地方可以办理实物提存
公证处提存账户管理办法
提存公证是公证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利益而交付的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含担保物的替代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就时交付债权人的活动。
法律主观:公证提存终止是公证处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利益而交付的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就时交付债权人的活动。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的,债权债务终止。
公证处提存是一种重要的公证业务,主要是帮助委托人将其重要文件、贵重物品等存放在公证处中,并进行加密保管,以确保其安全性和可靠性。提存业务需要在公证处进行,申请人需要携带委托书、身份证件等证明文件前往公证处申请。
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以提存方式给付的。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保证人、抵押人或质押人请求将担保-物(金)或其他替代物向公证处提存的。
提存的法定机构
我国的提存机关是公证处,公证处依据《提存公证规则》办理提存事宜。《提存公证规则》第四条 提存公证由债务履行地的公证处管辖。
鉴于提存是一种特殊的公法关系,提存机关具有如下特征:(1)提存机关应为国家所设立的机构。由于提存机关与债权人、债务人或保证人之间关系的公法性质,提存机关不可能是企业,也不应是一般营利性的服务机构。
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是使债务关系消灭的一项重要民法制度。根据司法部发布的《提存公正规则》第四条 提存公证由债务履行地的公证处管辖。
提存的机关是法院还是公证机关?
1、法律分析:提存机关一般为法院,法院设有专门的提存所,另外,法院指定的银行、信托商行、仓库营业人也可以办理提存业务。前苏联和东欧一些国家的提存机关为公证机关。
2、我国的提存机关是公证处,公证处依据《提存公证规则》办理提存事宜。《提存公证规则》第四条 提存公证由债务履行地的公证处管辖。
3、鉴于提存是一种特殊的公法关系,提存机关具有如下特征:(1)提存机关应为国家所设立的机构。由于提存机关与债权人、债务人或保证人之间关系的公法性质,提存机关不可能是企业,也不应是一般营利性的服务机构。
4、《提存公证规则》已经1995年5月16日司法部部务会议通过,1995年6月2日发布施行。
5、,提存机关应为有关主管机关。2,应为人民法院。3,应为公证机关。4,可以为银行等部门。提存机关是国家设立的接受提存物而进行保管,并应债务人请求将提存物发还债权人的机关。提存机关是提存的主体或中介。
6、【法律分析】提存机关在中国有公证处。《提存公证规则》中规定提存公证由债务履行地的公证处管辖。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公证或在债务履行地申办提存公证有困难的,可由担保人住所地或债务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
公证处应该如何办理提存账户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提存公证如何设立账户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办理提存公证应该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合同、提存受领人名字等。
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以提存方式给付的。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保证人、抵押人或质押人请求将担保-物(金)或其他替代物向公证处提存的。
提存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公证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不予受理不服的复议程序(《提存公正规则》第10条第2款)。
对不符合提存条件的,公证处应当拒绝办理提存公证,并告知申请人对拒绝公证不服的复议程序。件)。(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公证处提存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司法部颁发的提存公证规则我国的提存机关为债务履行地的公证处。法律依据:《提存公证规则》 第四条 提存公证由债务履行地的公证处管辖。
对欠缺上述条件之一的,公证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应告知申请人对不予受理不服的复议程序。
提存公证是公证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利益而交付的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含担保物的替代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就时交付债权人的活动。
法律主观:公证提存终止是公证处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利益而交付的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就时交付债权人的活动。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的,债权债务终止。
申请与受理 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三)公证处向债务人出具提存公证书。公证处办理提存公证应当自提存之日起3日内出具提存公证书,提存之债自提存之日即告清偿。提存货币的,以现金、支票交付公证处的日期或提存款划入公证处提存帐户的日期为提存日期。
向法院申请提存是如何的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现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等的情形时,债务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提存,以便偿还债务。
提存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债务人履行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而拒绝接受,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导致债务人不能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其债务履行的标的物可以依法送交有关部门替代履行的制度。
申请提存的条件如下: (一) 债权人 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 继承人 、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 监护人 ;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司法实践的情况看,有的人民法院已开始办理提存事务,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提存应经以下程序:首先由提存人提出申请,申请书中应载明提存的原因、提存的标的物、标的物的受领人。其次,经提存机关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