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如何确定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担保范围
最高额担保是不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万元内,对借款人刘某发放贷款;邹某、李某二人在该最高限额内对借款人的贷款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人之间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额担保是在约定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而产生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一种担保方式。
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最高债权确定事实和数额
意思如下:最高债权额是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的核心内容,它的确定决定着担保人担保责任范围的大小,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也决定着一个案件的审理结果。
最高额担保中的最高债权额,是指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实现债权或者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在内的全部债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债权确定期间是指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实际数额的时间。(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一般担保合同和最高额担保合同
最高额保证合同和一般保证合同的区别在于保证金额的限制。最高额保证合同是指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保证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的最高限额。当债务人违约时,保证人的责任不会超过最高额度。
最高额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签订一个总的保证合同,为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同种类其他债权提供保证,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保证合同约定的期限且债权额限度内进行交易,保证人则依法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行为。
法律解析:最高额保证,是指保 证人 对 债权人 与 债务人 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若干笔 债务 ,在最高限额内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最高额保证所担保的债务在保证设立时有些债务已经发生,有些债务尚未发生。
法律分析:一般保证合同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普通保证所担保的债权数额是确定的,无最高或最低限额的规定;而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是不确定的,只有到了决算期才能确定保证所担保的实际债权数额。
最高额抵押合同金额如何确定
法律分析:最高额抵押的金额,是依据抵押财产的价值确定的,在抵押财产价值范围内,由抵押人和债权人共同协商确定最高限额。
最高额抵押的金额,是依据抵押财产的价值确定的,在抵押财产价值范围内,由抵押人和债权人共同协商确定最高限额。
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是确定的,但实际发生额不确定。设定最高额抵押权时,债权尚未发生,为担保将来债权的履行,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议确定担保的最高数额,在此额度内对债权担保。
设定最高额抵押权时,债权尚未发生,为担保将来债权的履行,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议确定担保的最高数额,在此额度内对债权担保。
法律主观:最高额质押的主债权金额何时确定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对于被担保的债权的最高限额应当明确规定。如果没有约定最高限额,则应当认为最高额抵押合同不成立。决算期是最终确定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的实际数额的日期。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通常必需明确规定决算期。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
法律主观:最高额抵押的实现,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抵押权担保的债权数额已确定;,(二)债权已到履行期。,故当事人除规定决算期外,还应当规定债的履行期限。但就最高额抵押而言,债权数额的确定是其中的主要问题。
债权确定期间是指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实际数额的时间。
法律主观: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的情形: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的。
最高额保证合同
最高额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签订一个总的保证合同,为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同种类其他债权提供保证,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保证合同约定的期限且债权额限度内进行交易,保证人则依法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行为。
最高额保证合同和一般保证合同的区别在于保证金额的限制。最高额保证合同是指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保证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的最高限额。当债务人违约时,保证人的责任不会超过最高额度。
法律主观: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中担保人担保范围的认定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不特定债权确定后,保证人应当对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余额承担保证责任。
最高额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签订一个总的保证合同,为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同种类其他债权提供保证,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保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且债权额限度内进行交易,保证人则依法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