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专属管辖权
工程施工纠纷可以适用专属管辖吗
1、法律主观: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属于专属管辖 。根据《 民事诉讼法 》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
2、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不适用专属管辖,而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适用合同纠纷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管辖。
3、也就是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不适用专属管辖,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适用合同纠纷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管辖。
4、法律主观:属于。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 管辖 。不动产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所以建设工程纠纷是属于专属管辖的。
建设工程争议民事诉讼的管辖有哪些规定
合同当事人如果选择诉讼作为解决争议方式,还可以进一步约定在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约定的履行法院管辖,但合同没有约定时,由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工程合同纠纷哪些法院具有管辖权工程合同纠纷以下法院具有管辖权:工程合同纠纷应当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一并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工程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
1、法律主观:建设工程是专属管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是按照不动产纠纷来确定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也是按照不动产纠纷的管辖来确定。
2、工程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一并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3、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当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的,由施工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法律主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辖法院是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工程还未施工的,当事人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5、而且从案件审理角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往往涉及工程造价评估、质量鉴定、留置权优先受偿、执行拍卖等,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也更有利于案件的审理与执行。
6、工程施工纠纷可适用专属管辖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诉讼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专属管辖权吗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而适用有关合同的地域管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主观:建设工程是专属管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是按照不动产纠纷来确定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也是按照不动产纠纷的管辖来确定。
法律主观: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合同地域管辖而非专属管辖。
建设工程专属管辖
1、法律分析:“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所以建设工程纠纷是属于专属管辖的。
2、专属管辖是法院管辖独有的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建设工程合同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的“加工行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体现为施工行为。
3、法律主观:建设工程是专属管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是按照不动产纠纷来确定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也是按照不动产纠纷的管辖来确定。
4、法律主观: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属于专属管辖 。根据《 民事诉讼法 》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
5、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6、法律主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辖法院是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工程还未施工的,当事人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建设工程是否专属管辖
1、法律主观: 建设工程合同 是否属于专属管辖建设工程合同不属于专属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2、法律主观:属于。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 管辖 。不动产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所以建设工程纠纷是属于专属管辖的。
3、法律主观: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属于专属管辖 。根据《 民事诉讼法 》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
4、法律分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合同地域管辖而非专属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法律主观: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