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结算单
工程结算书没有盖公章有没有法律效力??
1、结算单签了字,没有盖章是有效的。工程结算单的作用是施工双方当事人在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的,在法律上属于双方对工程结算的确认,委托方应该按照工程结算单上所列的结算结果和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
2、工程结算书没有盖公章没有法律效力,只能是一个草稿,只有盖章以后具有法律效力。工程结算书是确定建筑产品价值的文件。
3、法律分析:一般情况,只要当事人按了手印等同于签字,也是有法律效益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五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
4、法律分析一般是有效的。用人单位盖章并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可表示劳动合同生效。仅凭没有盖公章,就认定劳动合同没有生效,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工程结算单盖项目章可以吗
1、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施工单位对项目部授权,项目部代表施工单位全权履行合同,且没有对确认结算书有其他相反的约定。
2、看具体情况定:如果施工单位对项目部授权,项目部代表施工单位全权履行合同,且没有对确认结算书有其他相反的约定。
3、工程结算书如果是上报甲方准备审核的,应该有造价员专用章和施工方的单位公章。如果是经甲方审核后的工程结算书需上述盖章外,还要有建设方的公章和审核人员的名章。如果是报送中介单位的工程结算书,上述双方的章都需要盖。
4、资料上没有注明公章的情况下,不用盖章,但是还得服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如果需要盖章,应这样掌握:如果验收是公司技术负责人或者质检科长参加的,应加盖公司公章,如果验收是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的就可以盖项目部章。
5、所以,在所有承包人文件上仅盖项目部章对于发包人来说是存在一定法律风险的。
结算单的法律效力
结算单的法律效力属于双方对工程结算的确认,委托方应该按照工程结算单上所列的结算结果和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
法律分析: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或者赋予的约束力。规范性法律文件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都有一定的约束力,要求人们按照法律文件规定的那样行为。合同的效力则是进一步规范当事人的合意应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工程结算单,如果只是施工单位单方制作用于向建设单位申请拨款的,无建设单位签字确认则无太大意义。
一般情况下,工程结算单也需要双方当事人的盖素,才能更好的保障工程结算单的法律效力。
工程结算单是有法律效应的,可以当做证据用来起诉。
建筑工程结算单拿到手后该怎么记帐?收到工程款开发票的时候怎么记帐...
收到工程款发票做账:借:应收账款—总公司,贷: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本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
如果你是一笔支付,那么与机器发票一起估固定资产入账凭证即可 如果不同时间,机器发票已经入账,那么原机器发票入账的固定资产可转入在建工程,再将此笔安装费用做进在建工程,完工后将在建工程金额一起转为固定资产。
四,开具发票时,冲销以前做的分录借:应收账款 红字,贷:工程结算红字。
工程结算单要怎么填写?
1、“工程结算单”标准格式:工程名称和总包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日期;分项工程内容、序号、单位、数量、单价()以及金额;标出备注和合计;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和项目现场负责人以及统计员和预算员签字。
2、结算单需要有施工单位和施工日期、分项工程内容、序号、单位、数量、单价以及金额、负责人和项目现场负责人以及统计员和预算员签字。标题写上“xxxxxxxxxx有限公司工人结算单”。正文写上工程名称、姓名、时间、共计 xx 工日。
3、法律分析:工程结算单的作用是施工双方当事人在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的,在法律上属于双方对工程结算的确认,委托方应该按照工程结算单上所列的结算结果和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
4、工程结算单必须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和单位公章写才有法律效应;工程结算单的工程量必须与竣工图纸的工程量相一致;工程结算单的各项内容必须与建设主管部门结算文件内容相一致。
工程结算单的诉讼时效
1、法律主观:工程结算纠纷自对方应付 工程款 之日起两年内不主张,即超过 诉讼时效 ,但是在此期间只要持续主张,就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同时此纠纷也适用关于 诉讼时效中断 、中止的规定。
2、法律主观:工程款结算有诉讼时效,结算工程款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法律分析:3年。工程结算单的有效期,首先看是否有约定的付款时间。如果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或者在结算单上有明确的付款时间,按照民法总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从应付款时起算。
4、工程结算单有效期是三年,自纠纷产生之日起计算。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