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手术误工费几个月(医生建议休息三个月算误工费吗)
二次手术有误工费吗
法律分析:第二次手术是工伤治疗的继续,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误工费:根据伤者的工资收入,结合受伤误工时间计算,如伤者收入拦老慎3000元/月,误工15天,费工费计算为100元/天X15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含信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简敬赔偿金。
关于二次手术(工伤)
我是上海市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回答你的问题:
1、楼上如果是律师的话,可能没有人会请他了,连这么简单的问题都不懂,还乱给意见。
2、你的情况属于工伤复发。是这样,国家工伤相关法规规定,由于工伤复发的,待遇和工伤待遇一同对待。
3、所以拆除钢板的橘差治疗的这几天,单位同样需要按“停工留薪期”支付你正常工资,同样应该处于人道为你垫付医疗费用。
4、然后,单位是否给你缴纳了社会保险,如果交了,氏薯那么单位可去社保报销看病治疗费用。
5、在伤情稳定以后,可以去劳动局做劳动能力鉴定,有等级后,由社保支付你一笔赔偿金。
6、针对楼上的“小白”,给出正确的解释,你没有带安全带,不影响你享受工伤待遇,只要你不是出于“自杀”的情况,也就是说不是自杀,就算自己有责任,工伤待遇没有任何影响。
7、再次鄙视楼上的小白!圆核皮楼上的“杭州法律人007”大家记住了!
PS:因为专业,所以信赖!
工伤二次手术怎么报销
法律分析:工伤二次手术的报销首先由职工单位或者是职工本人到市社会保险中心的工伤科领取并且填写《工伤职工二次住院申请备案表》两份并且加盖上单位的公章。携带《工伤职游蠢启工二次住院申请备案表》到定点的医院填写病史以及医疗经过,由定点医疗提出关于二次住院的意见,并且加盖医院的专用公章。用人单位以市社会保险中心的工伤科各留一份备案表以备医疗费报销时查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神如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档仿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次手术后误工费时间怎么算
法律分析: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其颁布的司法解释——《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误工时间运键姿世规定为:“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根据司法实践,误工时间人民法院判决的依据绝大多数是来源于法医司法鉴定,因此即便出院证明上医院留有休息xx天的医嘱,但还是建议受害人以该医嘱为鉴定材料检材,送至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法医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费及其他需要鉴定的项目予以法医鉴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旁册巧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次手术取钢板误工费怎么算
车祸二次手术取钢板有误工费,交通事故需拆钢板的,误工时间的计算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稿迟,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自己需要留意。
车祸二次手术取钢板有没有误工费
1、交通事故需拆钢板的,误工时间的计算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厅敬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扮唯因人而异。
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
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有关的法律规定已经给出了明确的解释,所以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上需要自己按照实际的规定进行合理的处置,减少自己的权益损失,但是更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的利益维护有着较好的法律基础,所以自己一定要积极的进行问题的申请,满足相应的条件。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工伤二次手术赔偿标准
工伤二次手术赔偿标准应根据职工的实际损失进行计算,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如果二次手术属于原工伤的后遗症治疗,按照工伤认定期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如果非工伤原因导致的二次手术,应按照职工工资均值的60%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患病。如果职工因工伤需要进行二次手术,可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获得工伤认定后,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基金给予相应的赔偿。工伤二次手术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医疗费:按照治疗费用实际支出或者医疗保险报销标准进行赔偿;2. 误工费:在治疗过程中因工伤不能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损失,按照工伤认定期间的工资标准计算;3. 护理费:在康复过程中需要请护工照顾的费用,按照实际支出或者最高限额标准进行赔偿;4. 残疾赔偿金:如果职工因二次手术导致残疾,应根据残疾等级给予相应的赔偿。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二次手术不属于原工伤的后遗症治疗,而是由非工伤原因导致的,那么赔偿标准会有所不同。此时,应按照职工工资均值的60%计算误工费。
如果工伤二次手术治疗期间出现医疗事故,该如何处理?如果工伤二次手术治疗期间出现医疗事故,可以向医院提出索赔申请。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医疗机构对医疗事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给予医
工伤 一次手术费用野巧及误工费已赔付,二次手术你还可以获得 医疗费用 报销,误工 工资 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 工伤保险 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 伤残 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的生活 护理费 ;
(六)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 伤残津贴 ;
(七)终止或者 解除劳动合同 时,饥脊哪应当享受烂码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次手术取钢板有误工费吗
二次手术取钢板有误工费。
交通事故需拆钢板的,交通事故需拆钢板的,误工时间的计算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塌简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伍册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腔衫宏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医生失误造成的二次手术赔偿
发生医疗事故可以请求医院进行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
根据《医疗事码告败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迟颤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友谈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次手术,法律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是怎么规定的
误工费:兄漏裂根据伤者的工资收入,结合受伤误工时间计算,如伤者收入3000元/月,羡闭误工15天,费工费计算为100元/天X15天
护理费:结合当地聘请护工的工资计算,如护工为20元/日,住院10日的,护理费为:20元/日X10日
营养费:需要根据伤情考虑,一般为500-1000元。
二次手术费(后续医疗费):需要医生出搜答具证明及费用预算,否则法院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