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现役军人离婚必须征得军人同意吗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是否一定要征得军人同意一
我们国家是实行保护军婚的政策和法律,就是为让随时可以为国家和人民利益献出生命的军人,能安心工作,保证家庭的稳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清灶是否一定要征得军人同意?下面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是否一定要征得军人同意
现役军人的谨凯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在法律上对现役军人的给予特殊的保护,既符合我国的婚姻家庭立法传统,也符合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一规定的适用条件包括:
(1)现役军人是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军籍(警籍)和军衔(警衔)的军官、士兵和警官、警士,还包括军队和武警的文职干部,不包括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在军祥正唤事单位服务不具有军籍的职工。
(2)现役军人的配偶是指同现役军人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并领取了结婚证的人,与现役军人仅仅存在恋爱、婚约或同居关系的不包括在内。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是指非军人一方向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情况,如现役军人一方向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或者男女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离婚纠纷,按一般离婚纠纷处理。
(4)这一规定只适用于非军人一方向军人一方提出的离婚,不适用于双方合意的离婚。
大概内容,具备了上述几个条件,也不能认为“非军人要求与军人离婚一定要征得军人同意,军人不同意离婚的,就决对不能判离婚”。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不是军人或者其配偶的主观愿望。
军人离婚新规定军人提出离婚的可以吗?二
军人离婚新规定军人提出离婚的也是可以的,但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好的是可以直接走诉讼的方式解决;如果是非现役军人提出来的,那么就一定要慎得军人的同意,除非军人存在重大的过错。
一、军人离婚新规定军人提出离婚的可以吗?
军人提出离婚是可以的,军人离婚新规定中,军人的婚姻受到一定的法律保护,除非现役军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否则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必须征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形式办理协议离婚或者通过法院诉讼离婚,感情彻底破裂法院批准离婚。
(一)、《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让茄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3款前3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这里所说的“《民法典》第一千坦薯察零七十九条第3款前3项”具体指的是: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这一规定在对军人婚姻实行特别保护的同时,充分考虑了对军人配偶的离婚自由权的保障,基本实现了二者之间的平衡。这里的“同意离婚”,是指同意现役军人申请离婚或起诉离婚。
二、转业军人离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复员军人在离婚时涉及到方面,比较特殊的问题是复员军人、转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以及复员军人的医疗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如何分割。
在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十年以上的,应按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疗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也就是说,婚姻关系手拿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是国家安置复员军人生产生活的费用,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不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至于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疗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因其具有较强的人身性和专属性,不论夫妻双方结婚时间多长,都按军人的个人财产来处理。因此您如离婚,将不能分得对方的医疗补助费用和回乡生产补助费。
对于其他财产,应按照我国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分割。
综合上面所说的,军人离婚是可以实施的行为,可以由现役军人提出来,也可以由非现役军人提出来,但前提一定要符合条件,而且军婚在法律上是受到很大的保护,如果在婚内出现违反军婚的事情,那么就需要承担起法律的责任。
和当兵的离婚必须需要同意吗三
军人离婚是要征得对方同意,若是军人同意离婚,则可以进行离婚,即协议离婚,除非军人的一方犯了重大过错,如军人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儿童,军人的配偶可以直接提出离婚。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一般需要三十日至六十日。如果是诉讼离婚,适用普通程序的为三个月审结;普通程序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跟军人离婚需要如下条件:
1、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满足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双方协商一致、征得征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订立离婚协议等;
2、双方起诉离婚的,应当满足当事人自愿、征得征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等条件。
一、现役军人离婚应注意的问题
1。限制的是非军人一方的实体离婚权利。
2。适用范围。本条只适用非军人一方向现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情形。
3。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现役军人不同意的处理如果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都比较好,人民法院应配合现役军人所在单位对军人的配偶进行说服教育,尽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予离婚。找法网提醒您,型如如果感情确已破裂,确实无法继续维持夫妻关系,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军人所在单位的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工作,经其同意后,始得准予离婚。
二、现役军人的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1、起诉的条件。
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卜兄启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2、起诉方式和起诉内容。
起诉方式包括书面和口头起诉两种,书面起诉的,应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口头起诉的,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军人离婚案件的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3、诉讼费用。
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对于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受理费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案件审理终结时,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负担。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
三、军人离婚案件不予受理的特殊情形与普通离婚案件是相同的,包括: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尘贺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
3、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后,一方反悔但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军人离婚要征得对方同意吗四
法律分析: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一定要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野裂。这是对于非军人的现役军人配偶离婚请求权的限制性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拦脊唤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简凯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