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补偿款是否能受到法律的支持(离婚协议中的补偿款有法律效应吗)
离婚协议中的补偿款是否能受到法律的支持一
法律主观:
1、离婚协议的约定仅在夫妻之间有效,不能 对抗第三人 ,对债权人无约束力。离婚协议在本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其只在订约的渣源当事人之间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2、离婚案的判决仅能如并态对是否属 夫妻共同债务 进行界定。其判决效力相当于债务人内部责任分配,法院并非是给债权人授权而否定其借据。债权人自认其效力,要求法院按此执行其债权,与该原则相悖。因为其债权来源于借据而非判决。3、债务案已判决,离婚案起诉在后,在原则不变的情况下,程序的不同不影响实体处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蔽春。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协议中的补偿款是否能受到法律的支持二
法律主观:
离婚协议中约定补偿金的方式:当事人可以基于自愿原则,就补偿金的数额、币种、支付方式、支付和拆唯期限、支付地点、违约责任等相关事项进行协商,并载明于离婚协议中。该协议内容,自双方均领取离婚证时生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唤培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御或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离婚协议中的补偿款是否能受到法律的支持三
法律分析:离婚协议补偿另一方的协议是有效的。我国的法律规定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协议书写,按照协议进行履行,如一方不予执行的应该诉讼到当地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启拍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老旁禅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侍尘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协议中的补偿款是否能受到法律的支持四
一、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有效期限为三年,如果在离婚协议书当中定好的补偿款一直不兑现,那么就需要在三年之内提起诉讼。
两个人已经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那么两个人都应该按照法律的程序履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针对离婚协议书上面的补偿款,其中一方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支付给另外一方,这是有效的离婚协议书,具有一定的合约效应。离婚协议书并不是完全永久有效,一般的有效期在三年,在三年之内你有时间去针对离婚协议书上的承诺条款提起诉讼。
二、当然在这三年之内,如果对方一直没有主动给你任何补偿款,那么你也同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
当然在三年之内的时间里,如果对方一直保持沉默的态度,并且持续了一年左右都没有给你任何补偿款。那么这个时候,其实你就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和手段,很明显对方是采用拖沓的方式,想要减免这一部分补偿金。但离婚协议绝禅饥书是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只要在离婚协议书上面规定的袭察补偿款,对方都必须按照要求来进行支付,否则就是违反法律。
三、如果对方依旧不履行任何并返法院生效的离婚协议书,那么将会有很多逾期还款的信息出现在个人的信用记录里面,对一个人的消费会限制。
尽量在三年之内去解决这个问题,毕竟时间拖得越久,对于自己的不利影响也会更高,毕竟两个人已经处于离婚的阶段,就应该解决好问题,然后在各自的人生道路上继续前进。如果在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之后,对方依旧没有任何补偿的行为,那么对方将会被列入失信名单,以后的人生都将受到影响。
离婚协议中的补偿款是否能受到法律的支持五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我们可以深切的感受到,其实我们国家的离婚率越来越高了,而且现在我们身边也是经常出现离婚的现象,那么有些人就会产生这样的疑惑,就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关于离婚赔偿问题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对于这个问题碰行的回答,在我个人看来,如果已经签字的情况下,那当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下面我们具体来了解一下。
1 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
我现在对于大部分的人来说,在离婚之前,我们都要签一个离婚协议书,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到相关的部门去办理离婚手续了,然后在离婚协议中,如果里面有提到关于离婚赔偿问题的话,那么在双方同意签字的情况下,这个离婚协议中的这些具体内容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2 可以撤销
当然如果自己已经切了这个协议的话,那么在后来的生活中发现这个问题。是当时自己的一时冲动,现在这些可能我不会这么做的情况下,我们也可以撤销这个离婚协议。当然前提是两个人还没有离婚之前,但是如果已经离婚成功之后,这个已经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怎么改都改不了了,所以我们在做事情的时候千万不要冲动,还有就是在签离婚协议书的时候应该要看清楚里面的一些具体要求。
因此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也应该要更多的去关注这方面的问题,对每个人而言,了解这方面的问题对我们都是有一定的好处的,当然离婚本身就会对我们造成很大的危害,尤御吵顷其是家里面的老人和孩子,这个家庭很可能就会出现支离破碎的现象,因此我觉得如果不是什么大问题的话,希望不要轻易的离婚镇陆。
离婚协议中的补偿款是否能受到法律的支持六
原则上无效,原因在于该条款限制个人再婚自由,干涉婚姻自主权利,违反善良风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因而原则上无效,但是合同条款的有效与否取决于是否违反法律关于合同效力判断的规则,当事人不应明判乎确20万元为补偿性质的价款,因补偿就有限制再婚之嫌,建议双方签订赠与合同,将一方当事人再婚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生效条件,以条件成就作为赠与合同的生效条件,或者约定借款协议,履行期限届至日为再婚之日,此种方式更为妥帖。相关法律规定如下;《民法典》中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有:
1、行为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孝盯
2、意思表示不真实。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条文: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_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_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1、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巧冲和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3、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4、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5、第一百八十九条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1、第一百九十一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六百六十七条__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__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__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__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__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__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__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__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__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