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安全事故四不放过指什么)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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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全面负责,四不放过原则是对安全事故处理的抽象要求,【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成因笑宏迟无法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绝锋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碰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一

一、四不放过是指哪四个

1、四不放过是指: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

(3)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4)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发生事故,暴露了人员、设备、技术、环境、管理上的诸多问题,通过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吸取他人事故教训的方式,以心得体会、建议措施上报,不说套话、废话,就让全体员工实实在在分析发现问题,做实了吸取事故教训的方法,取得了良山扮好的实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数改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安全生产事故有哪些

1、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无证件薯唯判生产或者是证件不全生产的情况,所造成的人员意外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情况,属于安全生产事故;

2、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者没有经过相关部门认可,私自进行生产事宜的情况,发生人员意外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情况,属于安全生产事故。比如说:小作坊等;

3、个人未经批准进入已关闭/废弃的工程地点采挖或者是进行盗窃行为的过程中发生人员意外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情况,属于安全生产事故。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二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具体如下: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发生安全事故怎么处理

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理流程如下:

1、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2、公司应急小组组成临时应急救援小组,开展救援工作,排除险情;

3、单位负责人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抢救和善后工作。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

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成因笑宏迟无法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绝锋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碰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第六十九条

伤人事故符合下列条件,各方当事人一致书面申请快速处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根据已经取得的证据,自当事人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一)当事人不涉嫌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的;

(二)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当事人无异议的。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三

法律分析: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是指: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运闹锋2.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3.整旁晌弯启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4.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我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全面负责,四不放过原则是对安全事故处理的抽象要求。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责任制,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全面负责。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四

一、安全四不放过是指什么

1(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者尘不放过;

(首裂禅3)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2、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源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二、工伤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首先要针对事故,认真分析。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

2、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对有关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这是根据法律规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的具体体现;

3、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必须通过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危害,使广大职工从中受到教育;

4、吸取教训,进而提高认识,在工作中防止事故的发生,真正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五

解答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指的是: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稿孝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未制订整改措施不放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慧肆伤事故发生,避免前敬轿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六

安全生产的“四不放过”原则是: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具体有:

(一)、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是指在调查伤亡事故的原因时,不能敷衍了事,只顾着个人的便利,未找到事故的主要原因不能轻易下结论,也不能随意建立因果关系,必须仔细认真查明,直到找出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二)、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是指对于造成安全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员和负责人员进行问责和处罚,当然,也不能随意处罚,可根据造成的后果程度及相关的法律规范来处理惩罚相关的人员。

(三)、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事故发生后,不能单单地把原因调查完,把相关人员问责了就结束了,还应引以为戒,不仅仅是教衫蔽育责任人,还应该教育广大的群众,普及相关的安全隐患知识,只有人人都引以为戒,方能走得长远。桥塌晌

(四)、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每场事故之后,总要有反思,要从上一次的事故中吸取教训,做好防范措施,单有意识还不够,还要行动起来,单位之间互相监督,真正把措施落实到位,这也是这四不放过原则的根本目的所在。

扩展资料:

目前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体制是: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相敏锋结合、政府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的格局。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行为监察与技术监察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监察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全生产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七

一、安全生产的“四不放过”原则是: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具体有:

1、原则一: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仿亏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

2、原则二: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不能放过放过任何犯罪人员。

3、原则三:要求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关人员也处理了就算完成任务了。

4、原则四:“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碰大旁的原因,在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

二、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三、生产安全事故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机械设备的不安全因素或环境的不良刺激等原因造成的。为了防范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在处理事故中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扩展资料:

1、“四不放过”,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而是应该有具体的实实在在的行动,不仅要做到查清原因、处理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更重要的是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管和预防工作。安全生产事故一旦发生,就会伴随着无辜生命的死亡,这样的教训有笑橡一次就够了,不要总是吸取,甚至是总不吸取。

2、1975-04-07《 国务院关于转发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纪要的通知》“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3、在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的同时,还必须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只有这样,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终目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四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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