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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后男方对家庭不管不顾,怒气之下女方携子委托元甲起诉离婚

2023.04.28 0人阅读
导读:

 

案情简介

 

 

王女士与刘先生闪婚,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王女士的丈夫经常外出喝酒,对家里所有的事不闻不问,从王女士怀孕到孩子出生,都居住在自己母亲家里,孩子都是自己一个人抚养照顾。2020年4月,王女士万般无奈之下,提起离婚诉讼,男方不同意。2020年12月,王女士第二次提出离婚诉讼,但男方要求女方返还13万彩礼,并要求分割公积金。

 

案由:离婚纠纷

 

 

【争议焦点】

彩礼是否返还、争取孩子抚养权、孩子抚养费数额计算标准

 

【我方诉求】

要求离婚、多争取抚养费、不想退回彩礼

 

一次偶然的机会,王女士和刘先生在一次聚会上相识,彼此情投意合,闪电结婚,但是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刘先生经常外出喝酒,对家里所有的事情都不闻不问。2018年3月的一天,王女士孕育了10个月的宝贝呱呱坠地,本以为孩子的出生,能够让丈夫多关注家庭和孩子,但没有想到的是,刘先生每天仍然无所事事,逢酒必喝,不必要的聚会越来越多,把妻儿扔在岳母家里不管不顾。

 

2020年4月,王女士向法院起诉离婚,丈夫不同意离婚。

 

2020年6月17日,法院判决驳回王女士的请求

 

万般无奈之下,王女士咨询了自己的闺蜜和身边其他结过婚的人,听取了大家的意见之后,找到了圈内大家比较熟悉的元甲律所婚姻家事部的律师,说明了案情,立即办理了委托手续。

 

接受委托后,元甲律师立即组建了专案组,按步就班的指导王女士准备证据。

 

2020年12月底,王女士委托律师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

 

庭审中,刘先生表示同意离婚,但要求是:

1、双方结婚时彩礼13万元为其父母借与双方的,且双方婚后没有共同居住生活,要求王女士与其一起共同偿还彩礼。

2、关于孩子抚养费,刘先生仅提供开庭前一个月8000元的工资收入作为参考计算孩子抚养费。

 

在元甲律师的精心指导下,王女士配合提交了大量的证据证明彩礼已经实际花费,且并不符合法律规定返还彩礼的情节。另外,元甲律师坚持要求刘先生提交公积金流水明细,在计算其月平均收入时将其公积金纳入收入标准,并以此计算孩子抚养费标准。

 

在查询刘先生公积金的过程中,元甲律师发现男方的公积金余额高于王女士,故向法院增加诉讼请求,要求分割男方公积金余额。最终,一审法院将男方公积金收入纳入男方月工资收入总额,以此计算孩子抚养费,且判决彩礼属于赠与不应予以返还,另外根据照顾女方、子女的原则,按照女方60%、男方40%比例给王女士多分割了男方公积金余额。

 

办案结果

 

双方离婚,我方争取到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按照男方工资平均工资收入(包含公积金数额在内)的20%-30%计算,彩礼不返还。

 

 

在收到判决书那一天,王女士喜出望外,连连表示判决的最终结果超出其预期,欣喜之下王女士特意送上两面锦旗,以表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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