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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买房“假离婚”,真协议,激烈上演抚养权争夺战!

2023.04.28 0人阅读
导读:

【案情摘要】

 

丽花与孟海是一对十分恩爱的小夫妻,日子也过得红红火火。2019年,双方的爱情结晶小小海出生,丽花为了能够给孩子一个好的成长环境,能多留一些财产,就和丈夫商量,两人办个假离婚,再买一套房,孟海也同意了丽花的想法。

 

在起草离婚协议时,丽花的意见是孩子由她抚养,钱由她保管。孟海不同意,认为该方案对其不利,就这样丽花与孟海商量了好多次,最终确定孩子由孟海抚养,孟海每月向丽花支付3000元,该费用由丽花攒起来,用于后续还贷。

 

就这样,2020年12月底,丽花与孟海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后,双方仍在一起居住生活,在此期间,丽花多次要求孟海陪同她去看房,孟海却置之不理,丽花隐隐不安,就找个了机会与孟海沟通此事,孟海当场表示早已和丽花过不下去了,买房为假,离婚是真。丽花知道真相后,欲哭无泪,第二天就带着孩子回了父母家。

 

【结识元甲】

 

丽花万万没有想到,小说里的这种事情也能发生到自己身上,此时感觉万念俱灰,申诉无门。一次偶然的机会,丽花在朋友的介绍下结识了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的婚姻家事部团队的律师。向律师陈述了事发的经过后,认为元甲律师给出的意见非常实际且中肯,随即委托了元甲律师事务所代理其案件。

 

【办案经过】

 

委托元甲律师后,丽花明确表示并几番强调,其它的诉求,金钱方面对她来说无所谓,她只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让律师一定帮她实现。元甲律师也表示让她放心,元甲婚姻部做过大量和她类似的案件,不仅专业度高,经验也是非常丰富的。

 

随后,元甲律所婚姻部的律师对丽花的案件展开了全面的指导。先是指导她准备证据材料,如有关离婚的微信聊天记录、录音资料,丽花父母照顾孩子的声明等等,按照法律的要求和标准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证据链。材料齐全后,元甲律师第一时间将案件起诉至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开庭质证期间非常激烈,原被告双方的意定协议中已经明确表示过孩子由男方抚养,我方在没有法定变更抚养权理由的情况下,争取孩子抚养权难度是非常大的。

 

同时被告明确表示:不同意支付抚养权、不同意支付抚养费、不同意承担诉讼费用。庭审中,元甲代理律师不卑不亢,游刃有余的进行辩论。由于律师对事实分析的十分透彻,对证据准备的非常充分且完备,庭审过程中我方一直占据着有利的优势。

 

【办案结果】

 

激烈的庭审过后,终于迎来了法院宣判的日子,法院判决孩子由丽花抚养,孟海每月支付孩子3500元抚养费,直至十八周岁止。由孟海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律师点评】

 

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一说,到了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当日,双方的婚姻关系就解除了。离婚协议上写明的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就具有法律效力了,对双方都有效。所以写离婚协议时要慎重,按自己的真实想法来,别让自己后悔,必要时一定要让律师把关。

 

离婚协议签订后,关于财产部分不认可的救济方式也是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70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基于这条规定,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形成的证据材料极为重要,这是改变离婚协议内容的重要证据。

 

综上,不要小看离婚协议的效力,稍有不慎就会遗憾终生,专业的事还是要由专业的人来做,我们不希望当事人向我们哭诉,我们更希望社会安宁,没有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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