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人无力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对方没有能力赔偿怎么办
一、肇事车辆购买了保险的:
1、请交警大队对肇事车辆承保保险公司出具《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垫付函》。
2、向肇事车辆驾驶人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申请,由法院对肇事车辆承保保险公司下达《先予执行裁定书》。法院对交通肇事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拍卖。
二、肇事司机未买保险,又无钱赔偿的:
1、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其主要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相关费用。根据规定,下列情况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2、走保险“代位追偿”,代位追偿的意思是,如果你与对方车辆相撞,交警判对方全责。但是因为对方只买了交强险,条件也不好,没钱赔你。这时你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先把修车的钱赔给你,然后由保险公司去向对方追讨赔偿款。
“代位赔偿”已经被《保险法》规定为每家保险公司必须要承担的一项责任,保险公司不能再以“投保人无责任”这种借口,拒绝赔偿无责任方的相关损失。此外,很多银衡保险公司都将“代位赔偿”写入了保单的说明中,您在投保的时候一定要让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员给您说明,避免未来遇到相关情况的时候给您造成损失。 3.可以暂缓执行,在交通肇事者有能力赔付后,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强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六条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根据本规定第六十一条确定各方当事人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以及受害方当事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灶正千一百八十七条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锋辩做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出交通事故无力赔偿怎么办?
出交通事故无力赔偿怎么办
一、出交通事故无力赔偿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人没有购买保险,又无力进行赔偿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对责任人财产情况进行调查,如果发现有财产的,可以强制执行。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交通事故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
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碧带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被认定为责任者的一方就要承担赔偿的责任,责任人在保险公司上的保险的,保险公司会给予赔偿,赔偿不足以赔偿受害人的,不足部分就需要责任人来承担,责任人没有上保险的,就需要全额承担。
三、小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多久
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对拒绝或无力预付抢救医疗费用的,暂扣车辆不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扣车期限的,经办案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个月。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4、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日内做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申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
(1)不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一般应自勘查现场之日起3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经批准,可以延期10日。若还需延长,须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四、交通事故处理步骤是什么
1、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除了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少数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依赖于公安交管部门。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管部门报案。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都造成重伤或者昏迷的,经过的路人也有义务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只需要有一名交警人员到现场处理,而适悔袜芦用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则至少要有两名交警进行处理。对于重大,特别重大的交通事故案件还需其他部门帮忙,比如医疗救护部门。交警赶赴现场后,首先要对现场进行处理,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时对于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还要进行现场勘查。
3、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管理部门在充分了解事好唤故情况时,并结合收集到的各种证据,客观、公正的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清事故当事人各方的事故责任。
4、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在双方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为期10天的调解。
6、受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在法定的调解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诉,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肇事方无力赔偿怎么办
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无力赔偿,有两种方式:
一、受害方可以通过人民法院对闹事者提起民事诉讼,具体情形如下:
1.因驾驶人违反交通和道路安全法发生特别重大事故,致人死亡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金,吊销驾驶证。对于受害方的赔偿,交管部门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受害人可以通过人民法院向行为人提起民事诉讼。如果闹事者无力赔偿,法院会对闹事者的财产进行评估,然后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赔偿。
2.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坦虚规定,交通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的机动车驾驶人无力赔偿的,由驾驶人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先行赔偿;给公私财产造成直接损失,负有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一方无力赔偿40万元以上的,法院可以以交通肇事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超过80万,法院可以以交通事故罪判处罪犯3-7年监禁。
3.如果你不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且承担主要责任或者超过主要责任的责任,并且你不能承担的赔偿金额超过30万,你将不得不承担刑事责任并坐牢。如果承担主要责任的一方是驾驶机动车的,机动车已缴纳强险的部分将由保险公司赔付,不计入不能赔偿的金额。
4.交通事故中造成他人死亡的主要责任方不能赔偿的,受害方可以申请法院纳坦执行。这里需要注意申请执行的期限,一般是两年。虽然我们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但如果被申请人完全没有可执行财产,法律也没有办法,我们只能等待对方经济情况好转,尽可能执行。
二是需要根据交通肇事罪对负有主要责任的一方进行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主要责任方不能承担赔偿责任,并不意味着一开始就不能承担。需要承担的应该是交强险、三险赔偿和财产保全以及政洞信桐府交通保险基金支付部分后的剩余部分。看它能不能承受这部分。
2.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无力赔偿的,按照交通肇事罪处罚负主要责任的一方。
3.交通肇事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则量刑将上升一级,基准刑为三年有期徒刑,最高七年;如果逃跑导致受害者死亡,他将被判处七年以上监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然后因此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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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肇事方无力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肇事方无力赔偿的可以与对方协商延期偿还或者分期偿还,否则对方提起诉讼,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义务人依然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并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提起民事诉讼的流程神兆:
1、原告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法院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驳回起诉裁定的,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3、起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4、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
5、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6、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7、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8、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9、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10、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11、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未达成绝瞎野调解协议的,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12、同意判决的,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的,有以下两种情况:
(1)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交通事故责任方无力赔偿怎么办
没有钱赔或者无能力赔偿并不会因此消灭赔偿义务的承担,所以当出现无能力赔偿瞎腊的时候,双方可以协商,可以以提供担保的方式延迟赔偿义务。若一方或者双方都不愿意协商,那么先调查一下对方的财产情况,因为对方没有钱不一定没有财产,如果发现对方有财产,那么起诉前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然后进行起诉,等拿到判决书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对方有财产时随时执行。
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往往与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有关,当然交警只对事故认定责任(驾驶员的责任),不对其他责任进行认定。法律责任有“行政责任(罚款、拘留、扣分扣证等)、民事责任(赔偿人身损失、财产损失)、刑事责任(拘役、罚金、判灶神念刑等)”之分,而一起交通事故都有可能涉及到这三个责任,这个需要看事故的轻重情节,事故轻的可能只负行政责任和赔偿责任,事故严重的有可能会涉及到刑事责任。
首先,如果交通肇事赔偿无力偿还,可以根据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划分责任承担,可以到法院起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
其次,不管有没有能力偿还,都可以先通过诉讼确认赔偿金额。何时有能力,何时申请执行其财产。如肇事方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其次,和隐困肇事者签订分期赔偿协议。让对方慢慢赔偿。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最后,起诉对方的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先承担一部分,剩余由肇事方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交通事故对方无能力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对方无能力赔偿的解决办法如下:
1、如果己方有购买商业险的话,可以向己方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己方相关损失后,将向肇事车主追偿的权利让渡给保险公司行使,由保险公司向肇事车主追偿;
2、如果己方没有商业险,只有交强险时,一般不可以要求行使代位求偿权,但可以与肇事车主协商,要其分期偿还,慢慢赔偿损失,对于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按照法律的规定,一般应具备下述要件方能成立:
(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首先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其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
(2)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如果损失发生原因属于除外责任,那么保险人就没有赔偿义务,也就不会产生代位求偿权;
(3)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转移的时间界限是保险人给付赔偿金,并且这种转移是基于法律规定,不需要被保险人授权或第三者同意,即只要保险人给付赔偿金,请求权便自动转移给保险人。
3、如果肇事车主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或次要责任,造成己方直接财产损失六十万元以上且无力偿还的,可要求肇事方车主承担刑事责任;
4、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垫付;
5、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数额在40万元以上的,法院可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责任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6、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数额在80万元以上的,法院可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责任人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那个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