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归女方。但是,如果女方无力抚养孩子,或者男方想要回抚养权,男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如果男方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他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1. 女方无力抚养孩子的证据,比如女方的经济状况不佳,或者女方患有疾病,无法照顾孩子等。
2. 男方有抚养孩子的能力和条件的证据,比如男方的经济状况良好,有稳定的住所,可以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等。
3. 男方愿意抚养孩子的证据,比如男方的意愿书,或者男方的亲朋好友的证人证言等。
如果法院审理后认为男方的请求合理,法院可以判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即抚养权归男方。
需要注意的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一个涉及到孩子权益的问题,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考虑因素。因此,如果男方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他的抚养对孩子更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