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的《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女方在家带孩子并不一定能够获得离婚时的经济补偿。离婚时,经济补偿主要是针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积累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女方在家带孩子并不一定能够证明其在经济上受到损失或者对共同财产的贡献较小。
然而,如果女方在家带孩子期间,确实对家庭和子女付出了较多的精力和时间,导致其职业发展受到严重影响,或者在离婚时女方的经济状况相对较差,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会对女方予以一定的照顾。但这种照顾并非是固定的,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女方在离婚时可以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在家庭和子女抚养方面付出的努力,如家务劳动、子女教育等方面的证明。此外,女方还可以通过与男方协商,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一定的经济补偿。当然,最好的办法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尽量保持自身的经济独立和职业发展,以便在离婚时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