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不给抚养费会怎么样(离婚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处理)
离婚后 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 之后要是遇到一方不给孩子 抚养费 的话,之前是协商约定抚养费问题的,这个时候只能依法去法院起诉,向对方追索抚养费。不过如果之前就是由法官判决抚养费的话,那这个时候对方就是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直接申请 法院强制执行 。 一、离婚后 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 抚养 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 丧失劳动能力 ,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二)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 ,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 离婚协议 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诉讼 ,以原协议约定为 证据 ,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二、离婚后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 子女的抚养费一般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 医疗费 等费用。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子女抚养费 的数额: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往往都会约定孩子的 抚养权 归其中一方,而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在离婚之后则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本身在离婚的时候约定清楚了,那么离婚之后就应该按照约定来履行。但从现实情况来看也有不少离婚之后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这个时候就要根据之前离婚约定抚养费的方式作出处理了。
离婚后男方抚养费不给会坐牢吗
一、 离婚 后男方 抚养费 不给会坐牢吗 男方不给抚养费,属于 民事纠纷 ,一般只需要承担 民事责任 ,是不需要坐牢的。 我国《 婚姻法 》第48条明文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 扶养 费、抚养费、 赡养费 、 财产分割 、 遗产继承 、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 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可见,不给 子女抚养费 不至于坐牢,但是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二、离婚后不给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 抚养 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解决不给抚养费的办法有: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诉。这是最主要的两种途径。 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如果夫妻是 协议离婚 ,应该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 离婚协议 》来让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也可以据此协议向法院提起 诉讼 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是法院调解离婚,除了《离婚调解书》外,也应该有一个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里面应该有 子女抚养 条款,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绝执行,可重新起诉到法院,让法院重新裁定,强迫执行;如果是判决离婚,可根据 离婚判决书 里面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 在离婚的时候,如果 孩子抚养权 是归女方的,那么男方之后就需要支付抚养费。而要是遇到男方不给抚养费的情况,实际需要看之前关于抚养费,究竟是离婚夫妻协商确定的数额,还是由法官做出的判决,情况不同那么此时追讨抚养费,可以采取的方式也就存在差异。
不给抚养费会怎么样?
不给抚养费 会被对方起诉。如果法院作出了给付抚养费的判决,且判决以生效,当事人不给抚养费,对方可以 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款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怎么强制处理
离婚后不给抚养费强制处理的方式是:
1、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导致对方无法领取抚养费的,可以用其财产抵消子女抚养费;
2、一方拒不支付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3、一方不执行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的,另一方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必须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为证据,要求法院责令对方履行其义务。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更的财产,不得超过被执行人的责任范围。人民法院对扣押、冻结、转移、变价的财产,应当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处理。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的存款情况进行调查、审查和跟踪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对申请人的银行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的存款采取强制措施,不允许提取、转让。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执行人银行账户中国家规定的专项资金。
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可以按照以下情形进行计算:
1、夫妻双方对抚养费的数额能够达成协议的,可以自行达成约定;
2、协商不成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进行计算,同时抚养两个以上子女的,比例还可以适当提高,具体的比例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但是不会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非直接抚养的一方有固定收入的,可以直接按照每月的收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3)没有固定收入的,需要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再结合相应的比例进行计算;
(4)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不给抚养费被起诉的后果有如下:
1、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2、如果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法院进入强制执行。具体强制执行的方法为:
(1)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
(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抚养权的判定标准如下:
1、孩子没有超过两周岁的,为了孩子的成长,原则上由母亲抚养,抚养权归母亲,因为孩子刚出生尚在哺乳期的,一般由母亲抚养较为合适。
2、已满两周岁的,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它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的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孩子年龄达到八周岁的,综合考虑随哪方生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对于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法院在开庭时一般也会征求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意愿并记入到庭审记录中,作为抚养权纠纷处理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孩子愿意与父亲生活,抚养权归父亲,反之给母亲。
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