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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服务协议

  律总管服务协议

  律总管提醒您:

  欢迎“您”(以下或称“用户,包含律总管公众/律师/律师会员”)与“北京大律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律总管”)共同签署本《律总管服务条款》协议(下称“本协议”),本协议阐述之条款和条件适用于您基于互联网使用律总管,以包含律总管网站、手机端等在内的各种形态(包括未来技术发展出现的新的服务形态)向您提供的各项服务。

  【审慎阅读】您在申请注册流程中点击同意本协议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其中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将以粗体下划线标识,您应重点阅读。签约后,注册用户不得以未阅读本协议内容作任何形式的抗辩。

  【签约动作】当您按照注册、登录页面提示填写信息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登录程序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律总管达成一致,成为律总管“用户”。本协议即在您与律总管之间产生法律效力,成为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登录程序。

  第一条:定义

  第1.1条

  律总管:北京大律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是经营律总管的法律主体。包括律总管(域名为https://www.dalvlaw.com/)的网站及移动互联网等形态。

  律总管服务:律总管基于互联网,以包含律总管网站、移动互联网等在内的各种形态(包括未来技术发展出现的新的服务形态)向您提供的法律咨询、律师服务、法律信息服务、找律师等服务,具体详情以相关服务介绍页面内容为准。

  第二条:协议范围

  第2.1条

  本协议由您与律总管共同缔结,本协议对您与律总管均具有合同效力。您在享受律总管任何单项服务时,应当受本协议的约束。如您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请告知您的监护人,并在您监护人的指导下阅读本协议和使用律总管提供的服务。若您代表非自然人,则您确认,您订立并履行本协议不受您所属、所居住或开展经营活动或其他业务的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的限制。

  第2.2条

  本协议项下,律总管经营者可能根据律总管的业务调整而发生变更,变更后的律总管经营者与您共同履行本协议并向您提供服务,律总管经营者的变更不会影响您本协议项下的权益。律总管经营者可能因为提供新的律总管服务而对原有服务进行增减、更新及终止,您在享受各项服务时,应当及时查阅了解修改的内容,并自觉遵守本服务条款以及该单项服务的相关条款。如您使用新增的律总管服务的,视为您同意新增的律总管经营者与您共同履行本协议。

  第2.3条

  由于互联网高速发展,您与律总管签署的本协议列明的条款并不能完整罗列并覆盖您与律总管所有权利与义务,现有的约定也不能保证完全符合未来发展的需求。因此,本服务协议以及其他各服务条款和公告可由律总管经营者在确保尽可能减少您不便的情形下,以提升服务为宗旨,根据具体需要随时更新,且无需另行通知。同时律总管上公布的法律声明、隐私权政策以及律总管公告等均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您使用及接受律总管的服务,视为您同意上述补充协议,并愿意接受其约束。

  第三条:账户的注册和使用

  第3.1条

  您确认,无论在您开始注册、登录还是使用律总管服务前,您应当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若您不具备前述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则律总管有权注销您在律总管的账户,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第3.2条

  当您按照注册、登录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登录程序后,您可获得律总管向您提供的唯一账户编号,并成为律总管注册用户。您有权使用您确认的用户名及您设置的密码或您确认的手机号码及邮箱登录律总管。

  第3.3条

  您完成注册申请手续后,获得律总管账户的使用权。律师用户应提供及时、详尽及准确的个人资料,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注册资料。所有原始键入的资料将引用为注册资料。

  如果律总管有合理理由认为您提供的资料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律总管有权向您发出询问及通知要求补正,并有权做出删除相应资料的处理,直至取消对您提供部分或全部律总管的服务,律总管不负任何责任。如果因注册信息不真实或更新不及时而引发的相关问题,并对问题发生所带来的后果,律总管不负任何责任。

  如律总管按您最后一次登录账户时提供的信息与您联系未果、您未按律总管的要求及时提供信息或更新信息、您提供的信息存在明显不实或行政司法机关核实您提供的信息无效的,您将承担因此对您自身、他人及律总管造成的全部损失与不利后果。律总管可向您发出询问或要求整改的通知,并要求您进行重新认证,并同时中止、终止对您提供部分或全部律总管服务,律总管对此不承担责任。

  第3.4条

  由于您的律总管账户关联您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律总管法律咨询(提问及回复)、案件信息、律师投稿等信息,您的律总管账户仅限您本人使用。未经律总管同意,您直接或间接授权第三方使用您律总管账户或获取您账户项下信息的行为无效。如律总管判断您对于律总管账户的使用可能危及您的账户安全或律总管信息安全的,律总管有权拒绝提供相应服务或终止本协议。

  除律总管存在过错外,您应对您账户项下的所有行为结果负责。您的账户也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出售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否则律总管有权追究您的违约责任,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您承担。

  第3.5条

  您注册律总管账户之后,可以本人或供职单位名义购买律总管相关网络服务。购买服务时,双方需另行订立服务合同,对服务内容、费用、服务期限等进行约定,律总管将服务合同以电子方式发送给贵方,贵方可以扫描、传真、照片或邮件回复等快捷方式订立,均具有同等效力。贵方向律总管支付服务费用,视为贵方已完全认可服务合同内容,而且律总管有权在确保服务质量的情形下对服务方式进行调整。

  第四条:律总管权利及义务

  第4.1条

  对于网站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您发布的信息、咨询、文集等数据,无论您是否继续使用、接受律总管的服务,律总管拥有所有权。

  您发布的咨询、文集、案例等信息,因律总管页面的改版或者其他原因,需要对其进行调整或者屏蔽或者删除的,律总管有权进行修改。

  第4.2条

  您理解并同意,您成为律总管的用户后,并不必然享有律总管公布的服务,律总管有权根据您与律总管的合作关系设置您使用律总管的权限。

  第4.3条

  为了提供更好的产品、服务,优化并丰富用户体验,在服务过程中会收集您的以下个人信息,这些个人信息系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您的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姓名、移动电话、您在网站的表格上输入的其他信息(住址、案情等)、您上载到网站的内容中包含的任何个人信息。

  以上个人信息均是您自愿提供。您有权拒绝提供,但如果您拒绝提供某些个人信息,您将可能无法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可能对您使用产品或服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第4.4条

  律总管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及其所发布的信息。律总管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的注册资料以及在使用律总管服务时所提供的其他非公开信息内容。您同意,律总管公司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个人信息进行使用和披露(包含对于个人信息的存储和处理):

  (一)、我们(含分支机构)自行使用;

  (二)、我们向关联公司(北京大律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披露并由其使用;

  (三)、我们向相关律师、律师团队披露并由其使用;

  (四)、我们及关联公司及相关律师、律师团队为满足您的需求,通过您提供的信息与您联系;

  (五)、我们及关联公司会定期或不定期向您发送有关产品、服务或相关活动的信息,您同意接收上述信息。

  (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您同意免除上述个人信息的接收和/或使用方在按照本法律声明所述情形下进行信息披露和使用而导致的或可能导致的所有索赔、责任和损失。

  第4.5条

  对于您上传到律总管网站上可公开获取区域的任何内容,您同意律总管在全世界范围内具有免费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非独家的和完全再许可的权利和许可,以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此等内容(整体或部分),或将此等内容编入当前已知的或以后开发的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体或技术中。

  第4.6条

  律总管有权视您的行为性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删除您发布信息内容、暂停使用许可、终止服务、限制使用、回收律总管用户名及密码、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对恶意注册的用户名或利用用户名进行违法活动、捣乱、骚扰、欺骗、以及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律总管有权回收其用户名及密码。同时,律总管网站会视司法部门的要求,协助调查。

  第4.7条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律总管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终止您的全部服务:

  (一)、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律总管管理规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二)、您因在律总管上的不当行为被行政或司法机构拘留或起诉;

  (三)、您丧失使用网站服务的行为能力;

  (四)、您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五)、您盗用他人账户、发布违禁信息、骗取他人财物的;

  (六)、您传播虚假信息,歪曲事实,经查证属实的;

  (七)、其它律总管认为需要终止服务的情况。您的服务终止后,您即刻不能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即刻终止,律总管对您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律总管无义务向您或您指定的任何第三方披露您用户名下的任何信息。本协议终止后,律总管有权继续保存您留存在律总管的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个人信息。

  第4.8条

  律总管提供的法律服务所涉及的物权和知识产权归属律总管,但第三方拥有的知识产权除外。

  第4.9条

  如果您需要查询、修改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或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有任何疑问或投诉,您可以拨打电话:010-58699573,并在周一至周五(9:00–18:00)联系我们。

  第五条:用户权利和义务

  第5.1条

  注册成功后,您即有权利拥有及使用自己在律总管的用户名和密码,您可以设置、更改自己的账户信息,并随时登录律总管。您应该对以该用户名进行的所有行为承担全部责任。您设置的律总管用户名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或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及律总管规则关于用户名的管理规定,否则律总管有权删除或拒批律总管用户名。

  第5.2条

  因您个人原因导致您的密码遗失的,律总管提供找回密码的服务,您必须按照律总管的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及资料,并确保提供的信息资料是真实有效,并根据操作找回密码。您理解并同意,若您不愿意提供相关信息资料,或者您提供的信息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律总管有权拒绝提供找回密码服务。

  第5.3条

  律总管账号的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未经律总管许可,您不得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律总管账号或者以其他方式许可非初始申请注册人使用律总管账号。

  第5.4条

  如果您当前使用的律总管账号并不是您初始申请注册的或者通过律总管提供的其他途径获得的,但您却知悉该账号当前的密码,您不得用该账号登录或进行任何操作,并请您在第一时间通知律总管或者该账号的初始申请注册人。

  第5.5条

  您可以在本服务平台上浏览和发布信息,您理解并同意,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利用律总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一)、上载、展示、张贴、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9)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10)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内容的。

  (二)、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律总管的网络服务系统。

  (三)、不得利用律总管及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5.6条

  您可以在律总管上发布作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文章、案例、咨询以及评论等,但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律总管的发布说明。如违法发布,您理解并同意,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责任由您自行负责,与律总管无关。如果您发布的作品、内容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或侵犯他人隐私等权利的内容,律总管有权在不经您准许的情况下删除您在律总管发布的作品、内容,律总管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法律责任

  第6.1条

  注册用户违反本协议或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行业惯例和社会公德相关规定,导致或产生的任何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您均应当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并应确保律总管免于因此产生损失或增加费用。

  如您的行为使律总管及平台遭受第三人主张权利,律总管及/或其关联企业及平台可在对第三人承担金钱给付等义务后就全部损失向您追偿。对此,律总管有权视您的行为性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删除您发布信息内容、暂停使用许可、终止服务、限制使用、回收律总管账号、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对恶意注册律总管账号或利用律总管账号进行违法活动、捣乱、骚扰、欺骗、其他用户以及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律总管有权回收其账号。同时,律总管经营者会视司法部门的要求,协助调查。

  第6.2条

  律总管按照本规则或相关法律法规,限制、冻结或终止您对注册账号的使用,而由此给您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通信中断,用户资料及相关数据清空等),由您自行承担。

  第七条:通知

  第7.1条

  律总管建议您应时常在律总管登录您注册账号,在“个人中心”栏中查看最新推送及发布的信息。

  律总管将向您的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其中若干向您送达各类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第7.2条

  律总管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您发出通知,向您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您的账号发送系统消息以及站内信信息,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若被退信的,则以退信之日视为送达日。信件一旦送达即视为律总管告知的达成,注册用户不能以收件人非本人进行抗辩。

  第八条:免责声明

  第8.1条

  因下列原因导致律总管无法正常提供服务,律总管经营者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律总管系统停机维护或升级;

  (二)因台风、地震、洪水、雷电或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原因;

  (三)您的电脑软硬件和通信线路、供电线路出现故障的;

  (四)您操作不当或通过非律总管授权或认可的方式使用律总管提供的服务;

  (五)因病毒、木马、恶意程序攻击、网络拥堵、系统不稳定、系统或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银行原因、第三方服务瑕疵或政府行为等原因。

  律总管将采取合理行动积极促使服务恢复正常。

  第8.2条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律总管上的律师、若在没有获取律总管所签发的纸质版书面授权情况下,其实施的行为均不能视为律总管的行为,律总管也不对上述人员实施的无效代理行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8.3条

  律总管不保证律总管上所有的内容的真实性、安全性、可靠性、及时性以及完整性,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回复、律师文集、律师案例、咨询、评论等。

  第8.4条

  律总管提供及包含的内容、信息只是为传播有益信息之用,并不能作交易投资、解决问题、防范风险的直接依据。对于律总管上传输的任何内容的正确性、实用性、可获得性,律总管不作任何保证,也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基于此类内容所作的交易投资、解决问题、风险防范的决定,律总管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8.5条

  您同意,对于其上传到本网站的照片/图片/文字等内容即视为您合法拥有该照片/图片/文字的著作权,并授权、同意、允许律总管享有免费的在全世界范围内不限形式和载体地享有永久的、不可撤销的、免费的、非独家的使用权和转授权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复制、发行、展览、改编、汇编、出版、翻译、信息网络传播、广播、表演和再创作及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权利,但您或原著作权人仍保有上载作品的著作权。您特别授权律总管以自己名义单独对第三方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并获得全额赔偿。律总管无须为此向您给予任何报酬或承担任何义务,也无须另行通知。

  鉴于律总管可能会使用或发布这些照片/图片/文字,上传这些照片/图片/文字即视为上传者接受所有法律及道德的准则要求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律总管也可能会面临来自第三方的法律诉求。故照片/图片/文字的上传用户应确认这些照片/图片/文字的真实性、有效性并具有合法有效的权益,并保证第三人不会追究律总管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您的行为使律总管及平台遭受第三人主张权利,律总管及/或其关联企业及平台可在对第三人承担金钱给付等义务后就全部损失向您追偿。此外,律总管不为注册用户所上传照片/图片/文字的真实性负责。

  第8.6条

  上传者保证这些照片/图片不含任何病毒、木马病毒或内嵌任何受病毒感染的文件,并保证照片/图片不涉及色情、非法、淫秽、侮辱性、令人反感的、不恰当的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如知识产权、著作权或隐私等)。任何不符合上述标准的照片/图片将不予发布,律总管有权随时将其撤下或删除,无需向注册用户发出任何事先通知。

  第九条:知识产权归属

  第9.1条

  对于您上传到律总管网站上可公开获取区域的任何内容,您同意律总管在全世界范围内具有免费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非独家的和完全再许可的权利和许可,以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此等内容(整体或部分),或将此等内容编入当前已知的或以后开发的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体或技术中。

  第9.2条

  未经律总管许可,任何人不得以复制、截屏、传播、创建链接、发布、展示、推广、销售、整合、利用、组合、镜像、上载、下载等手段传播律总管信息,影响律总管的正常服务,任何人不得擅自以软件程序自动获得律总管数据。否则,律总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9.3条

  律总管的Logo、“律总管”等文字、图形及其组合,以及律总管的其他标识、徵记、产品和服务名称均为律总管所有,未经律总管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展示、使用或作其他处理,也不得向他人表明您有权展示、使用或作其他处理。

  第十条:协议的终止

  第10.1条

  注册用户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终止本协议:

  (一)、在注册用户账号时,对本协议内容有异议并拒绝按照流程进行下一步注册操作的;

  (二)、注册用户账号后,以书面形式明确向律总管主动提出要求注销账号的申请,并经律总管确认批准注销的;

  (三)、律总管用户协议及相关政策变更事项生效前用户自行停止使用并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律总管不愿接受变更事项的;

  第10.2条

  出现以下情况时,律总管有权直接以注销账户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一)律总管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后,您再一次直接或间接或以他人名义注册为律总管用户的;

  (二)您提供的电子邮箱不存在或无法接收电子邮件,且没有其他方式可以与您进行联系,而您在律总管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仍未更改为有效的电子邮箱的。

  (三)您注册信息中的主要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或不及时或不完整。

  (四)本协议(含规则)变更时,您明示并通知律总管不愿接受新的服务协议的;

  (五)其它律总管认为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第10.3条

  本协议终止后,律总管仍享有下列权利:

  (一)继续保存您留存于律总管的本协议第四条所列的各类信息;

  (二)对于您过往的违约行为,律总管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其他

  第11.1条

  本规则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市高新西区。

  第11.2条

  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您和律总管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本规则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11.3条

  本协议任一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对条款的解释权及对本系统使用的解释权归律总管所有。

  若遇其他问题,或对本协议约定未充分理解的,您可以通过如下联络方式同律总管取得联系: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院建外SOHO东区B座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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